风险防范对于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来说,既是题中之议,又都具有共性,金融租赁公司概莫能外。不过,由于金融租赁(更不要说经营租赁)显然异于其它金融业务,使得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风险,在共性中又有其个性。我认为,总结历史教训、认清当前形势,深入研究和把握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的特殊性,从而加以有效地控制,是各个机构的股权人、经营者以及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当局所必须认真对待的头号课题。
  
  一、金融租赁公司可能遇到哪些风险?
  
  概而言之,金融租赁公司的风险可以归结为行业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金融风险、政策风险和管理风险这几个方面。
  
  所谓“行业风险”,是指因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动所造成的整个行业景气或不景气的波动风险。例如,当着整个社会投资需求不足时,融资租赁行业的偏偏坚挺,“一枝独秀”,是不可设想的。因此,对行业风险的分析,将主要基于对整个宏观经济走势的科学预测。
  
  所谓“市场风险”,在这里专指在同一宏观经济形势下,该公司在本行业内以及在各类金融业务之间的竞争能力。在这里,除了传统的竞争优势外,是否具备在这种业务中在交易范围和方式方面的创新能力,将起关键性的作用。
  
  所谓“信用风险”,是指因租赁债务人或担保债务人的不履约,所导致的资金不能安全回收的风险。导致租赁债务人或担保债务人不履约的基本原因,是其投资决策的失误甚至完全失败或经营管理的疏漏,当然也有恶意欺诈的情况。对此,主要要通过对申请租赁项目的严格科学的受理审查和对履行中合同的严格管理来防范。而在问题发生后,则除了求助于担保条件的兑现或租赁物的变现外,如何以及能否依靠法律手段弥补损失,就成为关键因素。因此,在分析信用风险时,同时还必须分析法律风险,包括法律制度本身不健全的风险,执法效率低下甚至无效的风险,以及公司在缔约及履约中因自身的法律知识不足而造成漏洞的风险。
  
  所谓“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利率和汇率风险,同时也包括头寸不足、周转不灵的流动性陷阱风险。对这类风险的防范,主要取决于公司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尽职程度。
  
  所谓“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国家针对融资租赁交易和融资租赁机构所实施的政策是否向不利于后者的方向变动的风险。这里所说的政策,主要是指行业监管政策、会计制度、税收征管和各种抵免政策、外汇管理政策、鼓励投资政策,等等。
  
  所谓“管理风险”,一般而言,是指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内控制度是否能适应外部条件的变动,而防范和减少外部风险的影响。这主要取决于公司人员的专业和操作能力。特别地说,也可以是指能否防范公司为追求不当得利而违规违法操作,或内部人利用职权侵蚀公司利益的风险。这主要取决于公司内部是否有严密的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
  
  金融租赁公司只有对上述风险有充分的预见,并能够予以有效地防范时,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对各类风险的认识及控制
  
  一)行业风险
  
  自2002年以来,我国经济已进入新一轮快速增长期。2003年6月末,我国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2.9%,是近年来的最高水平。经济形势中的一个积极因素是我国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即区别于政府直接投资推动的、由市场主体自发的生产、投资和消费行为推动的经济增长,明显增强。据推算,2002年国有经济投资比重降为44.8%,非国有经济(包括外商投资)投资比重达到55.2%。从2003年1—2月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看,国家预算内资金同比增长30.3%,回落22.2个百分点;国内贷款增长65.1%,上升32.3个百分点;利用外资增长49.2%,上升36.5个百分点;自筹资金增长60%,上升25.6个百分点;其他资金增长57.4%,上升38.1个百分点。可以预期,在新一轮快速增长期中,非国有经济投资主体将成为全社会投资的主要拉动力量。与此同时,行业景气度普遍提高,2002年,在20个重要行业中,景气指数处于适中水平及以上的有18个,只有石油化工和有色金属两个行业处于适中水平以下。我国工业增长率不断提高,从2001年的9.9%,到2002年的12.6%,再到2003年1—2月份的17.5%。以信息产业为先导,住宅、汽车产业为支柱,传统产业全面改造为基础的产业升级主线开始凸现。电子通讯和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对工业增长的贡献超过1/3,拉动工业增长约6.1个百分点。2003年上半年工业企业盈利增长60%以上,主要在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代表的产品如汽车)、黑色金属冶炼和加工、化学工业和电力工业这五大行业。据预测,这五大行业2003年下半年仍然会处于强势增长的势头,比如说电力工业。
  
  当前宏观经济运行中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贷款的快速增长有银行急于借此降低其不良资产率这样的动因,投资的快速增长有新一届政府急于树形象、抓政绩这样的动因。这些都有可能导致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形成泡沫的风险。作为支柱产业,房地产有高档楼宇过热而经济适用房不足的问题,汽车产业有自主开发能力差,整车装备能力过剩,零部件生产企业“散、乱、低、弱”的问题。也就是说,都还存在着结构性失衡的问题。而更为根本性的问题是投资过热和消费偏冷。如果得不到扭转,国家宏观经济的持续发展是不可能长久的。
  
  二)市场风险
  
  一般而言,市场风险主要来自同业间的恶性竞争。然而,这不是我国当前金融租赁行业的问题所在。包括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在内,我国当前正常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不过二十几家,合计资本不过七十多亿元,租赁业务规模至多可以达到七百多亿元,同2002年我国的6,584亿元的更新改造规模相比,到了头也只占百分之十几,是国际上租赁的市场渗透率的平均水平。可见,同业间恶性竞争的时代尚未到来。
  
  金融租赁公司现在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是其业务对于客户而言的利用价值到底有多大。这一点首先同我国现有金融租赁公司的成分有关。这些公司既没有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背景,也没有大型制造集团的背景,是所谓“独立的”租赁公司。由此带来的问题是,这些公司既没有融通低成本资金的优势,也没有通过对租赁物的有效的再处置,来承担租赁物余值风险的优势。其次,我国经济市场化程度的低下,则是金融租赁公司在我国一时还难以大显身手的根本原因。其主要表现是:信用体制的极不完善所导致的债券市场窄小,使得金融租赁公司无从直接融资,资金成本降不下来;梯级市场极不发达所导致的租赁物再处置的困难,使得金融租赁公司难以放手开展以出租人承担余值为特征的经营租赁业务;地区发展差距的进一步拉大所导致的各家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的差异极大,使得在学习同行的成功经验时往往遇到“水土不服”的尴尬。另外就是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结构特点,即主要投资领域是政府预算承担的基础设施,以及信息产业、房地产和汽车这一点,对于租赁业来说,并非是利于发挥其功能的市场。
  
  因此,如何吃透我国现行的同租赁有关的法律法规,在严格守法的前提下,根据自己所处的环境,设计出灵活多样的业务模式,使之在一定条件下较之用银行贷款直接购买对客户更为有利,就成为关系到金融租赁公司是否有生存空间的严峻课题。融资租赁对客户(承租人)而言的利用价值大致为:一)多一种筹资渠道;二)可以根据自己的现金流的需求,协商十分灵活的租金支付方式;三)同利用银行贷款购置固定资产那种资本性支出相比,在企业的内部决策程序上,有可能会简单一些;四)可以享受加速折旧优惠;五)利用出售回租的方式,可以在不减损对自己的固定资产的使用的前提下,加大自己的资产的流动性;六)如果某企业有上述需求,而其控股母公司或关联方有剩余资金,则可以假手某金融租赁公司,以委托租赁的方式,将该资金用于该企业。经营租赁对客户的利用价值主要是可以避免租赁物的余值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也会有不使财务比率恶化的效果。详见拙作《融资租赁与银行借款效果对比》、《论委托租赁》和《经营租赁概论》。
  
  三)信用风险
  
  控制信用风险要从租赁项目的受理审查这个源头抓起。对于租赁融资项目的受理,各金融租赁公司都会有自己的经董事会批准的融资取向和政策、审查程序、受理标准和各部门的权限划分。对此,无需有统一的模式。但是,无论各家金融租赁公司在对项目进行受理审查时的具体规则如何不同,其最基本目的却都只有一个,即,至少要做到本公司对该项目的租赁融资的安全回收。影响租赁融资安全回收的主要因素有:1)该项目本身的的技术经济可行性;2)该项目以租赁融资方式进行的适宜性;3)拟承租人的偿付能力;4)担保条件及租赁物变现条件,等等。
  
  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基本的考虑是三个层次:首先是,该项目本身是否能产生预期的财务效益;其次是,即使该项目受挫,承租人自身的综合偿付能力是否能保证按时足额付租;最后是,在前两项都不利的情况下,担保条件和租赁物变现条件是否能弥补损失。显然,除了该项目是否适宜于以租赁融资方式进行这一点外,上列影响安全回收的诸因素,同诸如银行贷款之类的其它融资方式中影响安全回收的因素,是差别甚微的。关于上面所列的第2)条,在拙作《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一书的【第一章  融资租赁合同剖析】中有专门的说明。关于其它各条,在该书的【第八章  融资租赁项目的受理审查】和【第九章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担保】中有专门的说明。
  
  鉴于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只能是固定资产,因此,可以提供租赁融资的项目,无论其为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还是基本建设,也无论其投资主体的行业类别如何不同,都可以归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或国际上所说的“工业项目”。对这些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研究,国际国内有一整套成熟的办法,而与是否采用租赁融资方式无关。尤其是,任何投资主体,在提出租赁融资申请之前,都必定已经进行了对该项目的相应的可行性研究。而向金融租赁公司提交确认该项目可行的研究报告,则几乎是它们提出租赁融资申请的必要条件之一。
  
  因此,金融租赁公司的任务,不是要自己去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编制相应的报告,而是自己或委托别的中介机构对所接到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看该报告的数据及结论是否可信或需要作何种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1)承办主体的概况调查。用《项目承办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来反映;2)市场和规模分析;3)技术和设计分析;4)财务效益分析。其中,第2)和3)条,涉及各行各业,绝非金融租赁公司自己所可以完全胜任的。如果对所见的数据和结论存疑,则多半要求助于别的该专业的咨询机构。而对承办主体的概况调查,以及尤其是对项目的财务效益分析的审查,则应是金融租赁公司审查该项目时的重点。为了集中反映所申请的项目的全貌,可以采取填写《租赁项目申请表》的方式,其参考格式以及申请项目的财务效益分析方法和表格,见《融资租赁—理论探讨与实务操作》一书的【第八章  融资租赁项目的受理审查】。
  
 对潜在承租人或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分析,是租赁融资项目审查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必需由金融租赁公司自己来进行(而不宜委托其它机构进行)的一项业务。因此,应该将该项业务能力视为金融租赁公司内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基本功,并将该项业务内容列为金融租赁公司的基本业务程序,而予以严格规范。这里说的“财务状况分析”,用于分析拟承租人和拟担保人的全面财务状况和受其制约的付租能力或代偿能力。该项分析的前提之一,是假设所依据的会计报表的信息真实。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出租人的租赁公司对拟承租人和拟担保人的财务状况的分析,是从债权人角度出发所作的分析。其首要目的,是评估它们的偿债能力,尤其是长期偿债能力,因而有别于企业自身、企业的股东、与该企业关联的别的企业或市场监管部门所可能进行的评估。对拟承租人和拟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就是对其迄至当前(通常是前三年)的会计报表,进行总量分析和结构分析,而以结构分析为主。
  
  这里说的结构分析是相对于总量分析而言的。总量分析,着眼于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的综合和整体评估,作出是好是坏,是优是劣,发展趋势是增长还是衰落的判断。结构分析是指,通过对会计报表间相关项目、同一会计报表各项目间的依存关系以及各项目在总体中的比重进行对比分析,以深入了解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发现其存在的问题,预测其发展趋势的一种经济活动分析。结构分析能揭示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量的形成原因,揭示与总量分析结论相反的各种例外和特殊事项,其根本目的是揭示企业经营和财务活动的异动情况。所谓“异动”,是指与总量分析的结论不一致的方面。
  
  结构分析的基本方法是对比分析。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同一会计报表中各同类项目在总体中的比例(称“比重”)及同类项目间的比例。前者,如所有者权益合计在总融资额中的比重。后者,如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对比;二是同一会计报表中不同类项目间的比例,如流动负债与流动资产的对比;三是不同类会计报表的不同类项目的对比,如存货平均数与销售成本的比例,等等。因此,在结构分析中,所采用的基本方法是“比重法”和“相关比率法”。
  
  结构分析的内容如下:
  
  一)融资结构。亦称资本结构。就是资产负债表的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一方的结构。这一结构,从性质、取得方式、来源、代价和期限等方面反映企业的资金状况。(一)性质。是指该资金是股权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还是债权权益(负债合计)。它揭示企业资产的产权归属和债务保证度,以及与负债的流动性成正比的偿债风险。从长期债权人角度看,当负债比率不大于50%时,意味着从最终意义上说,企业的自有资金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取得方式。可归纳为直接融资(形成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债券融资(形成应付债券)、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形成长短期借款)、商业信用融资(形成各种应付及预收款项)和企业内部融资(形成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从企业收入和费用中提取的各种应付未付款项)。因取得方式的不同,融资成本和风险也不同。从长期债权人角度看,债券融资、金融机构借款融资和商业信用融资的合计比重越小越好。
  
  (三)来源。分成两大类,即内部生成资金和外部生成资金。前者包括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未交税金、未付利润、预提费用、其它未交款、待缴税金等。这些资金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它们都由企业的收入(利润)提供,不属于投入资本。其中,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是权益性融资,其余项目是负债性融资。后者指企业从外部筹措的资金。其中,债券、金融机构借款和商业信用是债务性融资,其融资成本和偿债约束程度是递减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是主权性融资,实收资本是有偿资金,资本公积是无偿资金。但是作为有偿资金,企业对实收资本的占有,其责任是给予投资者以回报,在回报额和期限方面却没有债务性融资那样的硬约束。(四)代价。总的来说,外部融资均应支付代价,内部融资则无需实际支付代价。(五)期限。按占用期是否超过一年划分,有短期资金和长期资金。后者又有长期负债(有限期)和所有者权益(无限期)之分。期限结构不仅涉及资金的流动性及偿还速度,因而关系到财务风险,而且也关系到融资成本。从长期债权人的角度看,长期资金中的长期负债比重越小越好。
  
  二)资产结构。就是资产负债表资产方的结构。企业资产,是企业资金的各种占用形态。资产结构的是否合理和能否优化,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收益能力,因而也就决定其偿债保证程度和对股东投资的回报程度。对资产的结构分析,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角度,我们的分析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一)风险影响。企业资产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是经营风险,就是由于企业对市场的预期不正确,而导致的资产价值不能在市场上实现,即不能变现或变现太慢。就变现力而言,资产方各科目自上而下递减。企业资产的合理结构,应兼顾两方面的要求,既要能满足生产经营对不同资产的需求,又要使变现风险最小。从长期债权人的角度看,资产的变现风险越小越好。
  
  (二)收益影响。从对企业收益形成所起的作用看,企业资产可分为三类。一是能直接形成企业收益的资产,包括长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以及存货等。二是对企业一定时期的收益不产生影响的资产,即,保值性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其它应收款、其它流动资金和在建工程。三是将会抵扣企业一定时期的收益的资产,即,支出性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净值、无形及递延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待处理资产损失、待摊费用、待弥补亏损和其它长期资产等。从长期债权人的角度看,收益性资产的比重越大越好。(三)流动性影响。资产方的科目本身就是按流动性大小而递减排列的。但是,由于市场变化,各类资产的流动性并不是固定的。需从各类资产各年在总资产中的比重的变动中,判断其变化趋势。(四)弹性影响。为适应市场波动,企业资产的占用量及结构,应有一定弹性。只有金融资产才有弹性。因此,保持一定比重的金融资产是必要的。但是,若企业保有太多的货币资金,会使机会成本过高。从债权人的角度看,金融资产的比重越大越好。
  
  三)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对称结构。这项分析,主要是看资产负债表左右两方在流动性方面的是否对称。总的说来,长期资产需由长期资金保证,短期资产可由短期资金保证,也可由一定量的长期资金保证。一)当长期资产的一部分由流动负债支持时,称“风险结构”。这种结构,融资成本最低,但流动压力最大,始终处于借新债还旧债的状况下,风险最大。(二)当长期资产由长期资金保证,短期资产由短期资金保证时,流动资产不占用长期资金,使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短期资金也不用来支持长期资产,使偿债风险较低。这种结构,称“中庸结构”。但是,这种结构仍有潜在风险。只要周转一不顺畅,或收账与偿债在时间和金额上稍不一致,就会陷入偿债不能的困境之中。
  
  (三)当流动资产的一部分由长期资金支持时,称“稳定结构”。这种结构,资金成本最高,但流动压力最小。作为长期债权人,首选具有此类稳定结构的企业为自己的债务人。判断一个企业的上述结构是否稳定的一个直观的方法是,看它的流动比率是否大于100%,或者,看它的长期资金(长期负债与所有者权益合计之和)减长期资产后的余额,是否为正值。在本项对称结构分析中,采用以下比率及指标:(一)短期偿债能力。采用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运基金、现金支付能力和营运资金需求等指标。(二)长期偿债能力。长期偿债能力取决于以下几点:一是流动资产(尤其是存货)的是否能顺畅周转;二是企业的自有资金,是否能充分保证长期债务的偿还;三是企业的长期债务是否有足够的长期资产作为物质保证;四是企业是否有足够的盈利能力,从而足以承担长期债务的利息支出。采用以下指标:(1)负债比率;(2)净运用资产对长期负债的比率;(3)固定资产与所有者权益合计比率;(4)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5)长期资金保证率;(6)负债经营率;(7)自有资金负债率;是指长期负债同自有资金的比率。从长期债权人的角度看这一比率也是越低越好。(三)周转能力。以销售收入为分子,以各类资产期初期末平均值为分母,可以测算出各类资产在该期间的周转次数。以赊销额为分子,以期初期末应收账款平均额为分母,可以测算出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进而测算出周转一次的天数。(我们往往得不到赊销额,因此,往往用销售收入替代,得出近似值。)以销售成本为分子,以期初期末存货平均额为分母,可以测算出存货周转次数,进而测算出周转一次的天数。从任何角度看,周转能力都是越强越好。
  
  四)盈利结构。企业的盈利有两大来源,一是自身经营的营业收入所带来的盈利;二是投资活动所带来的盈利。除非是专营投资的企业,否则,我们称前者为“主营业务”,称后者为“副业”。一)主营业务。其主要收入是营业收入,次要收入则是其它营业收入及营业外收入。据此可以分析各类收入在总的收入中的比重。通过对销售成本水平、销售费用水平、销售税金水平的分析,可以分析销售利润水平的形成原因。通过对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分析,可以分析经营成本和资金成本状况及其对营业利润的影响。二)投资业务。投资业务分两类,一是证券投资,二是实业投资。前者带有较大的投机性。两类投资的收益均为投资收益。三)盈利能力。盈利能力就是投入产出效果。可以把营业利润,或(所得)税后利润去同总资产或自有资金的期间平均值作比较,得出税前或税后的资产或资本利润率,可以把投资收益去同期间长短期投资平均值作比较,得出投资收益率。
  
  就会计报表结构分析而言,还可以有生产成本结构分析、资金变动结构分析、投入产出结构分析和利润分配结构分析或因素替换分析。不过,作为长期债权人,我们通常不专门进行此类分析。分析用表请见上书第八章第五节。
  
 在作上述分析时应掌握以下基本方法:一、根据各科目间的勾稽关系,验看会计报表中各科目数字本身的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验证报表数字的真实性。二、从一些科目如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负债率、税后利润等的数字,评价该企业的总体情况及变动趋势。三、从资金、资产各科目的比重及其逐年变动,看该企业资金、资产结构的合理性及变动趋势。四、从资金、资产分类项目的比重及其逐年变动,看该企业资金、资产结构的优势、风险及变动趋势。五、从损益表中的各科目比重以及表G中的各类各项财务比率,看该企业的长短期偿债能力、现金支付能力、周转能力及盈利能力。六、从各分析用表各项目逐年的变动幅度,找出异动情况。凡变动幅度大于20% 的,均视为“异动”。通过分析及对该企业的补充调查,弄清原因,作出相应的评价。七、根据以上分析所得的量化信息,作出对该企业迄今财务状况的综合评价。这一评价兼顾当前状况及发展趋势,主要着眼于其长期偿债能力。
  
  控制信用风险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是包括合同文本在内的契约性文件的严密和规范。一) 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为使该合同得以生效和履行的其它必不可少的契约性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因此,对这些契约性文件的首要的要求,是必须遵循而不是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当然也不得违反现行的任何其它法律和行政法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这些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内容必须体现以下原则:当事人相互平等原则、当事人不受他人非法干预的自愿原则、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公平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三)融资租赁交易的复杂性,决定了融资租赁合同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必定是一个在当事人之间反复磋商的过程,并以融资租赁合同的条款体现。尽管融资租赁合同可能有示范文本,或者出租人机构往往备有参考文本,但是,鉴于各特定融资租赁交易的差异性往往大于其同一性,因此,这些文本都不能作为格式文本看待。四)融资租赁合同及与之相关的契约性文件的条款必须具有以下品质:1)用语合于规范和统一;2)意思表示明确,不存在可能产生歧义的缺陷;3)可以据以操作。
  
  合同文本的严密和规范,既是为了使得各方当事人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从而严格履行合同,也是为了在一旦发生对方违约的情事时,金融租赁公司可以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正因此,金融租赁公司必须有自己的法律事务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员,必须自己能够完全胜任对每项业务的量体裁衣的合同条款的设计。经验证明,那种单纯依赖外部律师来草拟合同文本和处理法律事务的作法,是难以有效地防范法律风险的。
  
  另外,金融租赁公司还必须做到,在合同的履行期间,确保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任何违约和具有法律效力。这有赖于一整套合同管理的内部制度的建立和严格执行;在协商解决合同纠纷时,认真估计任何此类协议的法律效果。这有赖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娴熟掌握;在决定诉诸法律之前,则还必须清醒地估计当时当地司法实践的水平,以及诉讼成本
  
  四)金融风险
  
  在金融业务中存在利率或汇率的风险这一点,现在已经是人们的常识。防范这类风险的措施,也已经广为人知。这里要说的仅仅是,随着业务范围的拓展和租金支付方式的越加灵活,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这类风险将明显加大,必须有专门的资金运作部门来监视和防范。
  
  五)政策风险
  
  在全球范围内,融资租赁一向来都是一个政策敏感型的行业。道理很简单,它太象抵押贷款或分期付款销售了。就我国当前而言,直接涉及融资租赁的主要法律法规有: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01年1月1日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租赁》,1996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2003年1月15日,发布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2000年6月30日发布实施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和2001年8月发布的《外商投资租赁公司审批管理暂行办法》。我们的问题是,一)这些法律法规目前是制约还是促进融资租赁发展的因素?二)我国涉及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的走向如何?是将要促进融资租赁,还是要加以限制?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个人的回答是斩钉截铁的。如此承认和支持融资租赁的法律法规,在全球范围内是罕见的。在这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所面临的不是风险而是机遇。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要说,我们目前向政府讨要的,其实只有三条:一)营业税是否优惠;二)租赁物可否加速折旧;三)利用融资租赁时能否继续享受减免关税优惠。第一条,对于融资租赁而言,已经解决了。利差的百分之五,太优惠了!第二条,拿《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说话,则还仅限于国有、集体工业企业,拿《企业会计准则-租赁》说话,则必须双方对期末租赁物的归属未有明确约定。第三条,目前尚无下文。这些都还要争一争。不过,我个人的判断是,政策法律环境将不是当前金融租赁行业的主要风险所在。
  
  六)管理风险
  
  为了避免管理风险,决定的因素是公司内控指标体系的建立。金融租赁公司必须对履行中项目的量化的风险指标进行全程实时监控。
  
  “金融租赁公司的内控指标体系”,是衡量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融资内在风险的一种尺度。而所谓“租赁融资的内在风险”,最核心的内容是指其收回的可能性。租赁融资一旦发生,即形成租赁债权。因此,租赁融资的内在风险就表现为租赁债权实现的可能性和程度。建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内控指标体系的目的,在于动态监测租赁债权的形成、变动及实现程度,进而监测这些因素对金融租赁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的影响。
  
  这里介绍一些供监测用的报表。这些报表大体可分三大类:一)对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的个体监测,包括“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和“租赁债权质量评估表”;二)对全公司租赁债权状况的整体监测,包括“租金回收统计表”、“租赁债权统计表”、“融资租赁合同会计成本余额风险分类表”和“融资租赁项目主要指标汇总表”;三)对公司资产安全状况的财务指标监测,即“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监测表”。
  
  下面,对这些报表作具体说明。
  
  (一)融资租赁合同台账
  
  该台账以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单位填制,分主表和副页两部分,其用途是集中反映该合同的主要情况及数据。
  
  融资租赁合同台账的主表(见附件)应于合同成本结算时首次填列,并于各栏内容变动、尤其是发生需特计的事项时更新。具体如下:(1)主表反映该合同的项目背景、租赁物购买情况、合同基本条件、合同成本构成、结算数据以及特计事项;(2)主表的信息主要来自该合同承办人。凡是所登录的这些信息与合同档案不符者,概以后者为准;(3)项目性质是指就使用该租赁物的承租人而言的项目的性质。分设备更新、技术改造或新建三类;(4)融资形式是指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杠杆租赁之类。就租赁物的购买而言,有本公司直接购买或委托他人(包括承租人)购买两类;(5)租赁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公司向承租人发出的生效通知书中所记的生效日期。租赁期限是指从起租日至末期租金期间的期末日的月数。起租日是该合同约定的合同成本结算日,也是租金起算日。宽限期是指不还本的期间,分宽限期内付息或不付息两类;(6)租赁年利率分固定或浮动两类。前者适用于各期租金等额的合同,在该栏内应填列确定的数值;后者各期年利率依合同约定随该期期初日基准利率变动,适用于各期等额还本的合同,在该栏内填“浮动”二字。租赁利率的定值条件依该合同的约定填列。租金支付日栏内应填列“期初”或“期末”二字。
  
  在利率固定时,各期租金等额,因而在起租日已知,在各期等额租金栏内应填列确切的数字。但在履行中有可能因为随收该年财产保险费而各期应收金额不等。利率浮动时,该栏空白;(7)租赁保证金是承租人在合同订立后存放于本公司的某种形式的风险基金.在承租人完全履行完毕合同责任后退还,退还时分不计息或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息两类。退还时付息条件栏内应填列计息利率数值或其取值条件或“不付息”字样。租赁保证金往往被用于冲抵末次应付租金或延迟利息;(8)租赁手续费分期初一次性收取或按某个费率“打入成本”以租金形式摊收两类。第一年的财产保险费往往“打入成本”,随后各年的财产保险费往往不“打入成本”,而是各年一次随租金收取;(9)租赁物件购置成本是对本公司而言的成本,指本公司为其购置所实际支付的金额,包括以定金、信用证、尾金等不同形式支付的货价、境外运输费、境外运输保险费以及或许发生的在购买环节中为承租人垫付的费用(如出国考察费等),即租赁融资额或会计成本;(10)“特记事项”是合同承办人认为应予特别说明的事项。大致包括三大类:一)该合同的交易方式有别于其它合同的独特之处;二)该合同的条件或其履行情况或担保条件的以承办人的观点看的重要瑕疵;三)涉及诉讼的事项。
  
  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见附件)在有需要的任何时点(统计日)更新,具体如下:
  
  (1)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登录反映该合同至统计日的履行情况的基本数据,尤其是反映回收风险程度的数据;(2)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内的原始数据(不包括反映风险程度的那些二次加工数据)主要来自公司统一的电算化报表。凡是所登录的原始数据与电算化报表不符者,概以后者为准;(3)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的数据中,凡是期间数据,均以统计日为其期末日,凡是时点数据,均系该统计日的时点值;(4)应收延迟利息中,凡是已收到的,均按该期租金应收日至该延迟利息实收日的天数计算;凡是仍欠收的,按该期租金应收日至统计日的天数计算。计算时采用该期租金的利率以及按该合同约定的复利期计复利;(5)各期应收租金是该期期初日的起租日合同成本余额(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余额)在该期内应计的利息和应摊收的上述成本之和。合同约定某期租金中不还本时,则仅仅是上述利息。凡是从承租人实际收到的金额,首先用于扣减最早期次的欠收延迟利息,然后用于扣减最早期次的欠收租金,如此依次类推。凡是从承租人收到各期租金时,无论其金额是等于还是小于该期应收租金,均先冲减该期租金所含或所随附的财产保险费,然后按该期应收租金内所含的会计成本(注意:不是起租日合同成本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与租赁收益的比例,冲减该合同的会计成本余额和未实现租赁收益;(6)租赁债权在本表中特指本公司在该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金钱债权。租赁债权是时点值,由未收回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余额)和未实现的租赁收益这两部分构成。这里说的会计成本包括租赁物件购置成本及全部财产保险费。未实现租赁收益由欠收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未到期租金中所含租赁收益及欠收延迟利息构成。租赁债权又可以分为逾期租赁债权及未到期租赁债权这两部分。就未到期租赁债权而言,由于未来各期次的合同利率往往未知,因此未完全包括未来各期租金中的租赁收益。在确认租赁债权时,应以全公司统一的电算化报表数字为准; (7)已知租金总和是该合同的各期租金之和。其中,因利率未知而租赁收益未知的各期,以在该期内应摊收的起租日或宽限期末日合同成本为其租金额;(8)已提取未实现收益,就是财务报表上的“应收租赁收益”借方余额。其含义是已经计为公司利润但实际上尚未收到的租赁收益,是账面上的虚盈部分。其中,因未到租金应收日而未收到者,是正常的;因拖欠而未收到者,是不正常的;(9)逾期债权率是逾期债权占租赁债权的比率;(10)加权平均账龄是各期租金及延迟利息的拖欠天数以各该拖欠金额为权数的加权平均值。以承租人为单位的该数据则是该同一承租人诸合同的加权平均账龄;(11)回收率是实收合计额占已到期应收合计额的比率。因此,只是累计回收率,而不是即时回收率;(12)账面保本点是会计成本余额加上已提取未实现收益减去租赁保证金后的金额;(13)保本清欠率是账面保本点占租赁债权的比率;(14)凡是同一承租人有多个融资租赁合同的,副页上所登录的逾期债权率、加权平均账龄、已提取未实现收益、回收率、账面保本点和保本清欠率,均以该承租人为单位,而不是以该合同为单位。
  
  (二)租赁债权质量评估表
  
  本表以承租人为单位填制,主要用于反映本公司对该承租人的全部履行中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债权的风险程度。本表分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分合同列示租赁融资数额及履行情况。其中,会计成本余额、欠收租金及延迟利息、逾期债权率和加权平均账龄直接反映回收风险程度。第二部分列示担保条件,用于估计担保所能减轻风险的程度。第三部分按前年底、去年底和本年某月底分三个时点列示承租人及担保人的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在该期间的变动百分比,用于监测它们的偿债或代偿能力。第四部分通过对重要事项的记述和对本项目的重要瑕疵的揭示,提出风险评级的理由。
  
  本表采用中国人民银行以银发「1998」151号文发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中所制定的以风险为基础的贷款分类标准,即,把租赁债权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租赁债权。五类租赁债权的定义分别为:正常:承租人始终严格履行融资租赁合同,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其财务状况表明,经营业绩良好,综合偿债能力充分。关注:尽管承租人目前无实质性欠,但经营业绩恶化或出现了一些有可能减损偿债能力的事由,例如因投资过大而使资产负债率上升或者存货非正常上升之类。次级:承租人财务状况明显恶化,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已无法保证清偿包括本公司租金在内的全部到期债务,已经发生租金的实质性拖欠。可疑:承租人不但已经有实质性拖欠,而且没有把握可以通过执行抵押或担保而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损失。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公司仍不能实现租赁债权或实现率极低。
  
  (三)租金回收统计表
  
  该表应逐月编制,反映自年初至上月末的期间内的全公司回收情况及上月末的租金结欠情况。本表以该公司的记帐本位币为货币单位。为便于对比,不同币种的各项数据均以上年末日的汇率折算。本表各项目可按该公司对承租人的分类角度、政策和标准,同时反映各类承租人的汇总数据及其在总额中的比重。本期应收金额含本期内新发生的应收延迟利息。本期回收率是本期内的累计回收率,不是各期租金的即时回收率。本期清欠是指在本期内对期初日之前的结欠额的实收,不包括对本期内应收租金的在其应收日之后的日期的实收。
  
  (四)租赁债权统计表
  
  该表应逐月编制,反映自年初至上月末的期间的期初期末租赁债权数额和变动原因,并突出反映逾期租赁债权的账龄结构及各自的比重。本表各栏名称中的“债权”均指“租赁债权”。本表以该公司记帐本位币为货币单位,各表均以上月末汇率为诸币折算汇率。
  
  (五)融资租赁合同会计成本余额风险分类表
  
  本表用于反映未收回会计成本的回收风险。其分类方法同《租赁债权质量评估表》。各类别所占的百分比反映公司成本回收的风险程度。
  
  (六)融资租赁项目主要指标汇总表
  
  本表最集中地反映全公司融资租赁项目的涉及风险的主要指标。本表以承租人为单位填列。各行所列数字,是该承租人的全部履行中的、已结算其合同成本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汇总数。不同币种的合同以本表编制时点的汇率折算成本位币。本表数字不含已经结束的合同和虽已生效但其合同成本尚未结算的合同。
  
  对本表各栏的名称说明如下:担保方式是指保证、抵押或质押;会计成本是指本公司在该承租人的全部履行中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融资总额;已知租金,对于浮动利率合同而言,是指其租赁年利率取值日已到的各期租金就租赁年利率取值日未到的各期租金而言,这些期次的租金的确切金额是未知的,表内所列的只是这些期次的租金中所应摊收的合同成本数字。已知租金中含应随租金支付的财产保险费;到期租金是指其应付日在本表时点之前的租金,含应随这些租金支付的财产保险费;应收延迟利息包括因租金迟付或欠付所发生的全部延迟利息。
  
  其中,迄至本表时点已付的延迟利息,计实付租金自应付日至实付日的延迟利息的自实付租金实付日计息至延迟利息实付日的金额。迄至本表时点未付的延迟利息,取实付租金自应付日至实付日的延迟利息的自实付租金实付日计息至本表时点的金额,或者,取迄至本表时点仍拖欠的租金的自该期租金应付日至本表时点的延迟利息;合计到期应收是到期租金合计与应收延迟利息之和;实收金额包括实收租金、实收延迟利息或实收罚息及财产保险费,不包括手续费、租赁保证金之类其它项目;回收率是实收金额与到期应收合计的比值。这里是指累计回收率,即不问该金额何时应收,只要在本表时点之前已实收的,都是已经回收;债权额是结欠金额(逾期债权)与未到期租金之和,在表内是已知租金合计+应收延迟利息-实收金额;结欠金额是合计到期应收-实收金额;预收保证金是可以用于冲抵承租人欠款的资金。在采用抵押或质押的担保方式时,可以用抵押物市值或质押凭证面值的数字填列;项目账面保本点和账面保本清欠率的定义见融资租赁合同台账副页的说明。
  
  (七)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监测表
  
  本表用于对融资租赁公司的全部业务从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角度的内部监测。
  
  所谓“全部业务”是指,不仅监测主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本身,而且还监测担保业务、投资业务和资金拆借业务。就资金来源而言,则还对不同的筹资方式,例如,是一般借贷还是发行金融债券,进行分类监测。
  
  本表所列监测项目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所颁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融资租赁公司当然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特点制定自己的安全性监测项目和指标。例如,可以增加坏账准备金率这一项目,其指标应不小于租赁债权的3%之类。但是,我认为,为这些项目所设定的指标至少不应低于《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因为后者应视为是为确保我国融资租赁机构金融安全的最权威的行政法规。
  
  具体说明如下。所有者权益占风险资产的比率,就是任何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所必须首先关注的资本充足率,其含义是该公司的自有资金承担坏账风险的能力。在监测时,取时点所有者权益而不是注册资本或实投资本为分母,是为了把经营中的赢利或亏损(在财务报表上表现为“未分配利润”)以及或有的资本公积考虑在内。至于风险资产,则在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了细则的情况下,其核定可参照该细则的规定,或者较之更为保守。若暂时无细则规定,则至少经坏账准备金抵扣后的租赁债权的风险系数应取100%。在核定对同一承租人的租赁融资余额时,一是应将该承租人项下的任何已生效未结束的融资租赁合同,包括尚未结算合同成本的合同的租赁融资都计算在内;二是指租赁融资余额,即未收回会计成本,而不是各合同的不问是否已经有过回收的起租日会计成本。长期投资是指对企业的股权投资。租赁债权总额不包括在杠杆租赁或委托租赁项下由其它出资人自行承担其租赁融资风险的出资所形成的租赁债权。拆入资金专指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融资租赁公司从资金市场拆入的流动资金余额。
  
  控制管理风险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金融租赁公司要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特别是要有合理的内部分工。为了明确分工,自然要订立一系列的制度和规范。从各个部门的职责,到各类业务或事项的操作流程,到受理项目的标准,到员工奖惩的规则,等等,等等,不胜枚举。我这里只想讲一个关系。任何机构的设置和分工的明确,都是为了落实责任制。责任制的落实当然是任何公司有效经营的前提。而对于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则更是防范风险的绝对前提。在这里,毋庸讳言,强调相互制约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我主张项目审查的部门以及资金筹集和调度的部门的独立,主旨是为了制约。另外,我认为,公司的领导层-总经理、副总经理以至总经理助理可以分管各个部门,但最好不要兼任部门的负责人。
  
  就最最要害的风险防范而言,以融资租赁项目受理或否定为例,其程序可以是,业务部门将填报的《租赁项目申请表》连同相关的材料正式提交项目审查部,后者如果同意,就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报公司领导层审批。凡是公司领导层全都签署同意的项目,如果是在公司领导层的权限范围之内的,项目正式成立,可以对外正式订立合同。否则,上报董事会审批。如果项目审查部认为若干条件需要改进或变更,则提出书面意见,返还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有三种选择,一)改进或变更了上述条件之后,再此提交项目审查部;二)认为这些条件无可改进或变更,主动放弃本项目;三)书面申述理由,并声明不接受项目审查部的意见,则如果项目审查部同意承办部门的理由,则以同意受理的结论上报。否则,则应该请求举行有公司领导层全体、承办部门、项目审查部以及/或者法律部参加的项目评审会,由会议决定受理、要求改进或变更的条件或是否定。在上面的程序中,必须绝对排除“领导交办”和董事长、总经理之类高层领导“个人拍板”的现象。这也是防止股东单位利用金融租赁公司进行违规操作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