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年 8 月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事项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拟以公司的部分生产设备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融资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
公司全资子公司太原东杰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与海通租赁无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64705772U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300 号名人商业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张威
注册资本: 7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4 年 7 月 9 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 ; 租赁业务 ;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 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 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标的名称: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2、 权属及状态:交易标的在交易前归公司所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 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 承租人: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 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3、 租赁物:公司部分生产设备
4、 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5、 融资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
6、 租赁期限: 36 个月
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签署相关协议并办理融资租赁相关手续。
五、 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海通租赁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投资建设中的资金需求。本次实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主要是为了发展业务经营和流动资产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项。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有利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同意该融资租赁事项的实施。
经审核,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流动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七、 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