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拟以2013年投产的75万吨白卡纸生产线板纸机等核心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人民币4.95亿元,租赁期限3年。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汇”)拟以2013年投产的75万吨白卡纸生产线板纸机等核心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人民币4.95亿元,租赁期限3年。

  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3、成立日期:2007年12月26日

  4、法定代表人:胡昌苗

  5、注册资本:800,0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三、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1、承租人: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

  2、出租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标的物:2013年投产的75万吨白卡纸生产线板纸机等核心设备;

  5、融资金额:人民币4.95亿元;

  6、租赁期限:3年;

  7、年租息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含税);
  8、租金支付方式:共12期,自起租日起,等额本息,季付后付,没有宽限期;
  9、担保方式:由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和杨延良出具以出租人为受益人的全额连带责任担保函。

    四、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担保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第十六次会议、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为江苏博汇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0,000万元的担保(此次担保额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2-006号公告〕,也不包含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7-027号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4,131.32万元、美元3,600.00万元(不包含之前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110,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2-006号公告〕,也不包含为江苏博汇提供的人民币125,000万元、欧元10,000万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7-027号公告〕),包含
本次担保,公司为江苏博汇提供的担保余额未超过为其核准的2018年度担保总额度。

    五、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有利于拓宽江苏博汇融资渠道,优化江苏博汇筹资结构。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江苏博汇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