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公告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了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2018年10月29日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将合法拥有的共计470台工控机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年利率7%,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92,957.00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孟岗、股东张彬为该《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HT2018-243-01)。公司以上述470台工控机提供抵押担保,签订《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YHT2018-公告编号:2018-067243)。

该项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决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孟岗是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由非关联董事表决,尚需提交2018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孟岗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小区2号楼

2.自然人

姓名:张彬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小区2号楼
(二) 关联关系

孟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21.54%的股份,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张彬女士系孟岗之妻,持有公司1.00%的股份,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实际控制人孟岗先生及股东张彬为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将合法拥有的共计470台工控机出售给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并以售后回租的形式由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回租给公司使用,融资本金为人民币500万元,租赁期限24个月,年利率7%,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392,957.00元,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公司股东孟岗、张彬为本次授信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目的是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司股东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以支持公司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18-067
六、 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及附件;
(三)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BZHT2018-243-01)及《担保人配偶承诺书》;
(四)公司与中关村科技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DYHT2018-243)及附件。

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