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银租赁”或“公司”)收到深圳银保监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的批复,同意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集团”)为公司股东,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95亿元人民币增至126.4238亿元人民币。
增资完成后,三峡集团出资金额为13.77亿元,持股比例为5.43%。而国银租赁自2016年7月在港交所挂牌上市,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金额就已达126.4238亿元。
批复文件要求,该批复内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在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并向深圳银保监局报告;公司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有关法定变更手续。
目前,公司第二大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为三峡集团直接控股的全资附属公司,现有股份数为13.07亿股,持股比例10.33%,因而三峡集团被视为拥有权益10.33%。此次变更后,三峡集团以6.87亿元计入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变为5.43%。
三峡集团自1993年9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目前已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开发运营企业和我国最大的清洁能源集团。截至2019年三季度,三峡集团资产总额近8174亿元,净资产近4185亿元,资产负债率48.8%。
此外,国银租赁近日发布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果,完成董事会换届,组建第二届董事会。审议通过王学东先生、彭忠先生及黄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王学东先生、黄敏先生任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生效,彭忠先生任期将自深圳银保监局核准之日其生效。同时,于第二届董事会首次会议上,委任王学东先生为董事长,彭忠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自2019年11月1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