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宾介绍]盛松成  教授、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局长。1993年上海财经大学经济系博士研究生毕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任上海财经大学财务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行长、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等职务。盛松成多年来从事货币经济学、货币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曾参加和主持了20多项课题的研究,发表论文100多篇,并出版了《现代货币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原理》等多本专著与合著。

  ◎ 东北装备制造产业遭遇的冲击与面临的问题

  记者:东北是我国的主要装备制造业科研和生产基地,它的优势与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盛松成:东北在重型机械和大型成套装备、数控机床、发电和输变电设备、汽车整车和零部件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设备制造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东北聚集了一重、哈电、哈飞、哈量、齐重数控、齐二机床、长客、一汽、沈阳机床、大连机床、大连船舶重工、北方重工、沈鼓集团、沈阳特变电工、沈飞、黎明等一大批重点骨干企业及配套企业。几年来,在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推动下,装备制造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一是各项主要经济指标比2003年大幅增长,占全国比重不断增加。二是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取得显著成果,一些重点骨干企业已成为全国最大生产基地。三是一些重点企业在并购重组、结构调整方面取得大的进展。
  记者:当前,受金融危机深度蔓延的影响,东北地区相关企业境况如何?
  盛松成:近期,人民银行沈阳分行对44户东北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进行了典型调查(辽宁16户,吉林18户,黑龙江10户)。调查发现,2008年四季度以来,金融危机给装备制造业带来的影响逐渐显露,外部需求下降,新增订单减少,销售收入和利润率增幅回落,库存增加,企业资金出现紧张。但由于装备制造业生产周期较短,存量订单相对充足,企业目前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尚在可控范围内。
  记者:国家新出台的支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在东北地区有哪些反响?这些装备制造企业又采取了哪些积极措施应对金融危机呢?
  盛松成:国务院出台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极大地提振了企业信心。75%的样本企业预期未来资金周转状况正常,66%的样本企业预测未来盈利能力不低于现在,其中43%的样本企业预测未来盈利能力有所增长。一些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在金融危机中减少了损失甚至是没有受到明显影响。在应对措施上,有52%的样本企业选择技术改造升级,提升品牌竞争力,有26%的企业选择积极开发新产品,有17%的企业选择积极开拓国内外新市场、新客户。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在积极拓展低成本融资渠道。在选择融资渠道时,有60%的样本企业将资金成本列为考虑的首要因素。有条件的被调查企业更倾向于利用资本市场获取直接融资。2008年,大连港集团成功发行30亿元公司债券。沈阳机床集团发行8亿元短期融资券。大连华锐铸钢等5家企业境内外上市,资本市场直接融资83亿元,是上年的1.5倍。一重集团在3家金融机构综合授信113.5亿元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拟融资100亿元,发行债券10亿元。齐重数控采用股东注资,大股东天马集团在2008年增资扩股3亿元的基础上,2009年拟再追增投资5亿元。齐车集团也正在积极推进上市进程,拟于2009年择机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 金融等相关政策的扶持有助于产业调整振兴

  记者:要贯彻落实好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您认为还需要给予装备制造业哪些扶持政策?
  盛松成:国务院近期通过的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在财税、信贷、风险补偿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政策支持。当前既需要对这些政策进行细化、具体化以落实好政策精神,也需给予装备制造业更多的政策扶持。
  比如,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健全采购制度,优先采购国产设备。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强调依托重点工程来推进装备国产化。建议我国应完善《政府采购法》,并尽快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大型国有企业采购条例》,将国有企业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国产设备的标准、比例和程序。对技术性能接近国外先进产品的,列入国家一级采购品,技术性能与国外先进技术有一定差距、但能够保障技术需要的,列入国家二级采购品,以支持本国装备制造业发展。二是尽快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国务院2006年就已提出。建议保监会联合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建立由项目业主、装备制造企业和保险公司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也可由政府发起成立重大装备风险保证基金,分担企业创新风险。
  再如,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将已出台的政策细化到具体项目。国务院出台的部分关键部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转型政策,需要有关部门针对国家16项重大装备各领域逐项明确进口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享受政策的各项重大装备的具体规格和要求,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范围。二是在所得税方面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减免、再投资退税、税项扣除、科研开发费用扣除等方面。加大固定资产折旧力度,促使企业尽快回收投资成本,提高再生产能力,对于破解装备制造业发展瓶颈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世界各国在实施税收激励过程中的基本做法。当前对装备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在现行规定折旧年限基础上,可按不高于40%比例缩短折旧年限。在自主创新政策扶持方面,应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技术开发税费,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税前扣除,其各项费用增长幅度超过10%以上的,允许在按实际发生额的50%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三是将财政政策与信贷政策相配合发挥作用。对装备制造业信贷资金各级财政可给予50%的贴息资金,减轻企业负担。对因支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产生的不良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核销或剥离。
  此外,在加大政策扶持同时,还应建立健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协调机制,保证政策落实到位。装备制造业不同于一般性工业行业,大都是单件、小批量、专用性强的产品,前期投入大,制造周期长,多用于国家重大工程,且涉及不同政府部门、企业和方方面面利益,单纯依靠市场调节有一定缺陷。因此,建立有关协调机制十分重要。
  记者:那么,在这一过程中,金融业应当如何进一步发挥核心作用,为建设东北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呢?
  盛松成:首先,要继续完善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目前,银行信贷仍然是企业融资的主渠道。在样本企业中,90%的企业和92%的资金数额是通过银行信贷获得。在未来最有可能的两种筹资渠道选择上,几乎全部企业都选择了银行贷款。30%的企业将资金紧张列为企业面临的最主要困难。74%的企业近期融资主要是用于购买原材料和扩大再生产。因此,各银行在信贷政策上应将装备制造业作为重点行业予以倾斜。特别是对于暂时出现经营和资金周转困难,但基本面和前景较好的企业应给予信贷支持。通过为企业提供银团贷款、拓展担保方式、增强贷款利率下调弹性等多种方式给予政策扶持。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应尽快制订有关操作办法并拓展业务。
  其次,要大力发挥资本市场的作用。装备制造业企业的一个共性特点就是资产负债率高、销售利润率偏低、银行利息成本负担较重。辽宁6户样本企业中,2008年利润总额为8.5亿元,销售收入为350亿元,销售利润率为2.4%,当年贷款48亿元,利息支出5.8亿元。因此,应大力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以减轻企业负担。具体而言,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企业上市进行直接融资。鼓励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中小企业板上市,乃至在境外上市。二是通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短期融资券等来募集产业整合需要的资金。目前对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用于企业兼并重组已不作出限制,但企业债等仍不允许用来进行企业整合,这一政策应调整。三是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成立风险投资公司。可以把沈阳、大连等地的装备制造业聚集区作为&ldquo引进风险投资并具有退出机制&rdquo的试点园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第三,要大力发展融资租赁等创新业务。调研中,经委反映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应允许企业设备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建议抵押贷款比例由50%提高至70%。而银行认为装备制造业企业设备存在应用面窄、变现难的问题。对此,应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即企业将设备出售给租赁公司,以得到生产所需资金并采用分期付租金的方式赎回,以继续使用设备进行生产。今年1月,沈阳机床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署合同,将公司价值2.24亿元的数控机床生产设备,以&ldquo售后回租&rdquo方式向交银租赁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融资金额为2亿元、期限4年。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期,总额共计约2.26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增加长期借款,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第四,要指导企业规避汇率风险,提供高效外汇服务。一是加强现有远期结售汇、掉期交易等锁定汇率风险工具的宣传和推广,并适时推出汇率期货、期权等有效的套期保值工具。二是提高装备制造业企业出口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和可结汇比例。在保证贸易真实性和出口收汇一致性的前提下,最大限度运用自由裁量权,对装备制造业企业提供充足的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保证企业的资金需求,对于资金密集型的机械设备制造业给予100%的预收款结汇政策。三是为企业提供便利的对外融资渠道。推广组合新型贸易融资,如融货通、海外代付、供应链业务、人民币质押外汇贷款、出口信用保险项下押汇业务、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融资共赢链等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