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继续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董事会已批准控股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下称,巴士公司),开展租赁金额不超过13,000 万元人民币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通租赁公司拟与巴士公司新开展 2014 年第 2 期售后回租业务,新增租赁金额 2,264万元人民币。根据有关规则的规定,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的本次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本次融通租赁公司拟与巴士公司新开展的 2014 年第 2 期售后回租业务,标的物为不超过 95 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下称,公交
汽车),租赁金额为不超过 5,919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 5 年。在租赁期间,标的物的所有权归融通租赁公司所有,巴士公司则以回租方
式继续占有和使用标的物。租赁期结束,巴士公司按 100 元/辆的回购价格向融通租赁公司回购标的物。
截至目前,融通租赁公司已与巴士公司开展了 150 辆公交汽车的售后回租业务,实际发生租赁金额为 9,345 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
原批准开展不超过 13,000 万元人民币的租赁总金额中,尚有 3,655 万元人民币未实施。扣除董事会原已批准但尚未实施的租赁金额,本次
实际新增租赁金额 2,264 万元人民币。
新开展的 2014 年第 2 期售后回租业务实施后,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总金额不超过 15,264 万元人民币,
标的物为不超过 245 辆公交汽车。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融通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士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巴士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 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实施 2014 年第 2 期东莞巴士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的议案》,经于 12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 7 人,实到 7 人;5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尹锦容、王启波先生对本次关
联交易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李非、李善民、吴向能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新开展的 2014 年第 2 期售后回租业务实施完成后,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总金额不超过 15,264 万元人
民币,占公司 201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4.22%,相关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交易双方介绍
(一)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 1 号汇峰中心 A 区四楼五单元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30 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注册资本:16,500 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400177690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592104259
2、股东情况
融通租赁公司的股东包括本公司、(香港)国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目前持有融通租赁
公司 51%股权。
3、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融通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截至 2014 年 9 月30 日,融通租赁公司总资产为 43,914.52 万元,总负债为 2,493.49 万
元,净资产为 41,421.03 万元;2014 年 1-9 月,融通租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987.87 万元,净利润 2,391.59 万元。
(二)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 55 号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21 日
法定代表人:罗耀东
注册资本:2,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001929855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303820743
2、股东情况
巴士公司由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全额出资组建,实际控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3、关联关系的说明
融通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士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巴士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巴士公司主要从事东莞市内的公交运输业务,其于 2014 年 4 月成立。截至 2014 年 11 月 30 日,巴士公司总资产为 12,258.12 万元,
总负债为 11,298.70 万元,净资产为 959.42 万元;2014 年 4-11 月,巴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80 万元,净利润-1,040.58 万元。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名称: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
2、数量:95 辆
3、总价值:8,294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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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类别:固定资产
5、权属状态:在实施售后回租业务前,标的物归巴士公司所有。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合同主要内容
1、融资租赁主要内容
巴士公司将拥有的 95 辆公交汽车以 5,919 万元人民币出售给融通租赁公司,其后再从融通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车辆占有并使用。巴
士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融通租赁公司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 100 元/台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车辆从融通租赁公司购回。
2、融资租赁基本要素
租赁金额:不超过 5,919 万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5 年
租息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租赁手续费:租赁金额的 1.5%/年
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本金、租息
3、定价依据
此次售后回租标的物为 95 辆公交汽车,总价值为 8,294 万元人民币,租赁金额为 5,919 万元人民币,为总价值的 71%,且参照市场
融资价格,协商确定租息等要素,本次售后回租的有关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其他安排
本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通租赁公司通过继续实施与巴士公司的融资租赁项目,为后续开展同类性质的业务奠定了基础。同时,此业务的开展顺应东莞市政
府大力支持的“推广新能源”、“节能减排”等活动,也必将会带来更广的示范效应,推动公司业务拓展,进一步丰富公司的融资租赁产品、
业务领域,实现更优异的经营业绩。
五、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共汽车客运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一个子行业,易受到经济下滑、客流量下降等因素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此次租赁业务本金、
租息的偿付。但当前,东莞市正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并正在实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政策,这些政策
的逐步深入落实,也有利于降低此次交易的风险。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巴士公司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同类性质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 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巴士公司已发生的同类性质关联交易金额为 9,345 万元人民币,与巴士公司的关联方东莞市东莞通有限公司(两公司均为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已发生的同类性质关联交易金额为 982.50 万元人民币,两者累计为10,327.50 万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