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银监局关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
发表时间:2014-12-30 18:1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242 |
关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粤银监复〔2014〕696号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关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穗农商报〔2014〕27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同意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公司英文名称为“Zhujiang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金融大厦11楼;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三、核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王继康 董事长 吴海峰 董事、总裁 杨博钦 董事、副总裁 李晓康 董事、总裁助理 张 文 董事 肖世练 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 朱 骏 首席风险官 五、核准《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章程》。 六、接此批复文件后,该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开业前手续,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 此复。 2014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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