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公告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拟将1780轧钢部分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全票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1780轧钢部分设备,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10亿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5年。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京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长安兴融中心1号院4号楼6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一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受承租人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融资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主要内容:
1、租赁物:1780轧钢部分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10亿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
4、租赁期限:5年。
5、租赁利率及租金调整:租赁利率为5.75%,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自起租日所在年的次年及随后每年根据当年第一个租金计算日当日适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1-5年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概算租金总计为人民币11.59亿元。
6、租金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租金,季付后付。起租日后第二个月的21日为第一个租金支付日,以后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7、租赁押金:人民币1亿元。
8、租赁手续费:3800万元。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租赁设备所有权转归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动转移至公司,公司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9、租赁物的保险:由公司办理租赁物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合同的担保:提供担保,由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0、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融资租赁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担保事项形成关联交易。通过融资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公司上述交易所需要的《租赁协议》(编号:001-0000359-001)及附表,《转让合同》,其他书面文件。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传真)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