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1、交易内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租赁”)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以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以下简称“售后回租”)和直接融资租赁(以下简称“直租”)的租赁方式合计融资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与中信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将公司已拥有及拟采购的LED生产设备作为融资租赁的标的物以售后回租和直租两种方式向中信租赁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租赁期限为5年。
    2015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行融资租赁的议案》,同意公司上述融资租赁事宜,并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本次融资租赁事宜的相关协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40亿元
    3、公司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4、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公司与中信租赁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和直接融资租赁
    4、租赁物:对承租人已拥有LED生产设备进行售后回租业务,对拟采购的LED生产设备进行直租业务。
    5、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6、租赁期限:5年
    7、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租赁主协议签订后每年1月1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调整。
    8、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采用人民银行规定的积数计息法、按等额本息季付方式计算,具体按照公司与中信租赁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9、租赁设备所属权:租赁期末,承租人应付租金等款项支付完毕后,设备所有权自动转移至承租人。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已拥有及拟采购的LED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提升公司融资能力;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缓解资金压力。
    公司向中信租赁申请的融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最终额度以中信租赁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