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保障资金安全,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蜡化工”)以自有的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同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信租赁”)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
2、康信租赁与公司及石蜡化工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融资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石蜡化工拟与康信租赁签订《售后回租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以自有的机器生产设备作为标的物,以售后回租方式同康信租赁开展金额为1亿元整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期限1年。租金支付方式为前收息付息,期末还本。
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康信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英伦路38好四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潘宣汉
注册资本:美元16,000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
(二)石蜡化工与康信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机器生产设备
2、交易标的账面净值:1亿元
3、融资金额:1亿元
4、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租赁期满后,且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已由石蜡化工支付完毕之后,康信租赁同意石蜡化工以人民币壹元整(¥1.00)的留购价格对租赁资产进行回购。
5、租赁期限:1年
6、租赁利率:4.4%
7、还款方式:前收息付息,期末还本
8、还款期数:1期
五、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约定,经测算,石蜡化工支付租金4,473,333.33元。石蜡化工的经营正常,有能力支付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目的和对石蜡化工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石蜡化工现有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解决其中长期资金需求,缓解资金压力,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筹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石蜡化工利益,对石蜡化工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售后回租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