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本市金融衍生品新类型案件增多,案件标的日益增大,迄今单个案件的最高标的已达1000万元。9月25日,继浦东、黄浦、杨浦之后,卢湾区法院设立本市第四家金融审判庭。
卢湾每月受理97件
卢湾区紧邻浦东陆家嘴金融城和外滩金融集聚带,目前区内有各类非银行类金融服务业企业100多家,其中证券期货类企业46家、股权投资类企业42家、融资租赁类企业14家,金融服务业占区域经济比重达15%左右。
近年来,卢湾区法院受理的金融类案件逐年上升。2007年,受理金融类案件903件,占同期商事案件收案数的73.65%;2008年,受理金融类案件1040件,同比上升13.17%,占同期商事案件收案数的75.36%;2009年,受理金融类案件1358件,同比上升30.58%,占同期商事案件收案数的79.05%;2010年1至4月份,受理金融类案件575件,占同期商事案件收案数的83.21%。3年多来,卢湾法院共受理金融类案件3876件,平均每月受理数达97件。
金融衍生品案增多
金融案件案由不断增加,涉及借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证券合同纠纷、典当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信用证纠纷、票据权益纠纷等十余种;同时,金融衍生品的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增多。
其中,2009年渣打银行委托理财案件、上市公司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入案件、日新租赁有限公司回购合同等案件,均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涉案标的特别巨大
2007年卢湾法院金融案件结案标的额达6715.5781万元,2008年金融案件结案标的额达57012.4398万元,2009年卢湾法院金融案件结案标的额达36684.5947万元,2010年1至4月金融案件结案标的额达11642.5159万元。
3年来,卢湾法院金融案件累计结案标的额达112055.1285万元。每个金融案件平均结案标的额近30万元,远高出其他辖区基层法院所受理金融案件的平均水平,不少案件标的额特别巨大———2009年受理的金融案件中,有15件标的超过500万元;其中,诉渣打银行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的标的额达1000万元,成为迄今全市标的最高的金融案件。涉案标的额不断增加,表明金融类案件的利益冲突较大,案件的处理难度也相应增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