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举行,董事长宋尚龙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李廷亮先生、王永武先生和杜婕女士分别委托董事孙晓峰先生、孙晓峰先生和刘长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有关事宜。

根据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所属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5亿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已经2010年9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十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徐德复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石灰石、水泥混凝土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建材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6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79,879万元,总负债为312,401万元,净资产为167,478万元,2010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6,371万元,净利润4,08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589,400万元,占公司2009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4.34%。上述担保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