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0年10月20日起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现行的5.31%提高到5.56%;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据此相应调整。 
      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会长杨海田等专家建议,央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对融资租赁业,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要将产生直接影响,建议注意以下三点:

       一、由于租赁成本的升高,从10月20日起新签约的业务,原则上应相应地上调租金;

       二、原融资租赁合同中采用浮动租息的,甲乙双方要进行的及时相应调整;

       三、对已发生的银行贷款,甲乙双方要注意原贷款合同中的利率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