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

晋银保监复〔2019〕651号

山西金融租赁公司:

《山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晋金租字〔2019〕8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你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2亿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亿元变更为7亿元,持股比例为100%。

二、你公司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述注册资本变更并向我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涉及市场监管、税务登记变更等法定程序的,你公司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

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