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金融租赁行业已领22张罚单(含个人罚单11张)、被罚多达1146万元(含个人罚款41万元)、并涉及20位个人被警告或罚款,罚单数量和罚款金额均为历史最高。
  
  11张罚单涉及案由分别为:
  
  1)向县级公立医院发放新债以及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2)开展金融租赁业务调查不尽职、项目评审逆程序操作、租后管理不尽职。
  
  3)监管整改要求未落实;以不合规租赁物进行租赁融资。
  
  4)售后回租业务资金被挪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5)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
  
  6)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非真实转让资产。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7)以租还租,延缓风险暴露,掩盖不良贷款;直租业务租后管理不到位。
  
  8)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租赁资产分类不准确。
  
  9)融资租赁业务调查不审慎不合规;通过非洁净转让掩盖高风险资产。
  
  10)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实际履行职责。
  
  11)以所有权存在瑕疵的财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 规避关联交易管理向股东提供融资; 接受承租人无处分权的资产作为售后回租业务的租赁物; 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控失效; 租赁资产风险分类不及时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