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行业发展已有年头,不论是融资租赁公司家数还是交易总额都有迅猛增长,但是,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仍集中于公司自有资金、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信托、租赁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仍未被充分利用。
    
  在银行信贷收紧的大环境下,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受限,多位业内人士认为,融资租赁公司要生存,必须要改变一味依赖银行资金的现状,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合理的资金来源。
 
  高度依赖银行资金
    
  我国融资租赁公司已经从2004年的60家,迅速发展到2010年的200多家。来自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融资租赁市场总交易额超过4200亿元,其中,银监会监管的金融租赁公司和由商务部批准的非银行系租赁公司分别占了半边天,前者占2000多亿元,后者占2200多亿元。
    
  据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祁建国介绍,目前融资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仍集中于公司自有资金、股东增资、银行贷款等传统融资方式,信托、租赁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方式仍未被充分利用。“自去年以来央行连续上调银行存款准备金率及加息后,银行放贷明显受到抑制,90%依靠银行授信解决资金来源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日子越来越艰难。”他表示。
 
  多渠道融资待开拓
    
  业内人士指出,金融租赁行业多种方式的资金来源,包括信托方式、资产证券化方式及基金方式。
    
  “融资租赁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的具体模式,包括信托贷款、租赁物(收益权)买入回购、股权投资、应收租金债权转让等模式。信托公司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方式的灵活性决定了其与融资租赁企业合作时能够采取多种模式,可以满足不同的项目需求与融资目标。”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铮表示。
    
  此外,国内资产证券化立法和试点正在同步进行,未来应有很好的发展空间。北京市兆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伟还提出了一些创新合作模式,包括以租赁投资基金投资于融资租赁公司股权收益权、投资于租金收益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