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26日从山东省政府了解到,山东省将加快推进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将济南建设成为立足山东、辐射周边省份、在全国有较大影响的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中心,促进山东省金融业发展。
  据介绍,山东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融资需求强劲,市场容量较大,具有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客观要求和强大动力。经过近年来的快速发展,目前济南市已成为京津以南、沪宁以北、西安以东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业资产规模最大、服务功能最强的城市,具备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的基础和条件。

  作为黄河中下游地区和环渤海南翼重要的金融聚集区,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以济南金融核心区为基地,以省会城市群为支撑,以带动全省金融业发展为重点,辐射周边省份相邻地区。根据山东省要求,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要发展成为金融机构总部、区域总部和监管中心聚集地及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区,成为承接京津和“长江三角洲”地区金融辐射的区域核心,具备支撑和带动山东省及周边区域经济发展的金融集聚和辐射功能。

  据了解,依托区位优势和金融产业发展优势,济南市将引进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期货、基金、融资租赁、货币经纪、财务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在济南设立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着力引进国际上有影响的大型金融集团进驻济南;大力培育法人金融机构,促进金融总部经济发展,并积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金融业态。

  同时,济南市还将创新交易工具和交易方式,积极探索建立全国金融市场部分金融产品次级市场,同时大力发展股权交易、产权交易、生产要素交易、排放权交易等市场,使济南成为辐射山东省及周边地区的金融交易中心。

  根据目标,到2015年末,济南市金融业增加值要达到750亿元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1%以上,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0%。到2020年,要把济南市建成机构汇聚、人才集中、功能健全、交易发达、总量较大、对周边地区辐射力强的金融强市,使济南市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金融管理中心、金融机构中心、资金结算中心、金融交易中心、金融后台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