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穗支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广东汇赢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赢租赁”)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保理费用和实现债权的其他相关费用。
  本次担保期限2年,额度专项用于向本公司购买机械设备作为租赁资产,额度内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放款时须提供汇赢租赁与本公司的采购合同及汇赢租赁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汇赢租赁的其他股东将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此次对外担保的有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提供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郭景松、张晓玲回避表决该议案。
中山市松德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