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9日,《江苏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印发。文件明确,此举是为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推动融资租赁公司高质量发展,依据《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相关法规修订而成。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施行之日起,2021年发布的试行细则将同步废止。监管层特意预留了近两年的过渡期,既体现了强化管理的决心,也给予市场充分的调整适应空间,避免行业出现剧烈波动。

  最严红线划定:全面禁止“名租实贷”,车抵贷被明确叫停

  新规中最引人注目的,当属第三章《业务规则》第12条第二款的刚性禁令:融资租赁公司不得发放或受托发放贷款,不得以融资租赁业务的名义开展“高利贷”“校园贷”“车抵贷”等业务

  这一规定精准打击了行业长期存在的“擦边球”乱象——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打着“融资租赁”的旗号,实质从事贷款业务,以此规避金融监管。其中,“车抵贷”业务近年来已成为不少机构的重要利润来源,如今被明确列入禁止范围,对涉车融资租赁业务的企业影响尤为直接。

  事实上,这一监管方向并非突然。此前深圳、上海等地已陆续出台类似规范,多家金租公司也早已发布公告,严禁合作机构使用“贷款”“车贷”等违规话术,行业合规化趋势已愈发清晰。此次江苏新规的落地,更是将这一要求推向规范化、制度化。

  监管逻辑拆解:回归“融物”本源,筑牢风险防火墙

  为何要对融资租赁业务范围做出如此严格的限制?背后是清晰的监管导向——引导行业回归本源,防范金融风险。

  1.功能定位回归本源:融资租赁的核心是“融物”,承租人获得的是设备、车辆等实物的使用权,而非单纯资金。而“车抵贷”等业务本质是车辆抵押的贷款业务,与“融物”属性背道而驰。新规旨在引导企业聚焦设备融资、产业支持等核心业务,发挥“融资+融物”的独特优势,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2.风险隔离防止扩散:以融资租赁名义变相开展贷款业务,容易引发金融风险交叉传染。尤其是“高利贷”“校园贷”等领域,历来是金融风险和社会问题的重灾区。明确禁止这些业务,能建立清晰的风险防火墙,避免风险从非银金融机构向整个金融体系蔓延。

  3.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在“名租实贷”的实际操作中,常出现信息不透明、费用模糊、权责不对等问题,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新规规范业务模式,本质上是为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行业健康发展夯实基础。

  企业应对指南:三大方向做好合规转型

  面对即将实施的新规,融资租赁企业需主动调整,提前布局合规转型:

  1.全面梳理存量业务:立即排查现有业务,精准识别涉及“名租实贷”的存量项目,制定明确的退出时间表和实施方案,避免过渡期结束后出现合规风险。

  2.加快业务模式创新:主动跳出对“类信贷”业务的依赖,探索符合监管要求的新型业务模式。结合江苏本地政策导向,可重点布局绿色能源设备、医疗设备、智能制造装备等领域的专业化租赁服务,借助财政贴息等政策红利实现转型。

  3.加强与监管沟通:主动对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反映转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争取政策指导和支持,确保转型方向不偏离合规轨道。

  随着2026年实施日期的临近,江苏融资租赁行业的洗牌已箭在弦上。对于企业而言,唯有及时转变观念、主动拥抱合规,真正聚焦服务实体经济,才能在新一轮行业调整中脱颖而出,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