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称,融通租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东莞巴士有限公司(下称,巴士公司),就其拥有的200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租赁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公司控股子公司——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的本次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通租赁公司拟与巴士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标的物为巴士公司拥有的200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租赁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5年。在租赁期间,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归融通租赁公司所有,巴士公司则以回租方式继续占有和使用租赁标的物。租赁期结束,巴士公司按100元/辆的回购价格向融通租赁公司回购租赁标的物。
(一)关联交易基本内容
融通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士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巴士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融通租赁公司本次实施的售后回租业务,租赁总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5年,租息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租赁手续费为租赁金额的1.5%/年。
(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关于实施东莞巴士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的议案》,经于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应到7人,实到7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尹锦容、王启波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非、李善民、吴向能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此次融通租赁公司与巴士公司开展的售后回租业务,租赁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3.56%,相关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交易双方介绍
(一)广东融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A区四楼五单元
成立日期:2012年3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庆文
注册资本:16,5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400177690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592104259
2、股东情况
融通租赁公司的股东包括本公司、(香港)国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及东莞市东方金域置业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持有融通租赁公司51%股权。
3、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融通租赁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租赁业务。截至2014年6月30日,融通租赁公司总资产4.3亿元,净资产4.07亿元;2014年1-6月,融通租赁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73.71万元,净利润1,651.20万元。
(二)东莞巴士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注册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
成立日期:2014年4月21日
法定代表人:罗耀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1900001929855
税务登记证号:441900303820743
2、股东情况
巴士公司由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全额出资组建,实际制人为东莞市国资委。
3、关联关系的说明
融通租赁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巴士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巴士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4、主营业务及经营情况
巴士公司主要从事东莞市内的公交运输业务。其刚于2014年4月成立并投入运营,尚未产生营业收入。截至2014年6月30日,巴士公司总资产1,999.19万元,净资产1,999.17万元。
三、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1、名称: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
2、数量:200辆
3、总价值:16,845万元
4、类别:固定资产
5、权属状态:在实施售后回租业务前,标的物归巴士公司所有。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二)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主要内容
巴士公司将拥有的200辆公交汽车以1.3亿元人民币出售给融通租赁公司,其后再从融通租赁公司租回该部分车辆占用并使用。巴士公司在租赁期限届满并按约定向融通租赁公司支付完所有租金后,以100元/台的名义货价将上述车辆从融通租赁公司购回。
2、租赁基本要素
租赁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
租赁期限:5年
租息率:不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在租赁期内若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则相应对租赁租息率进行同幅度同方向调整。
租赁手续费:租赁金额的1.5%/年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本金、租息
3、定价依据
此次售后回租的租赁标的物为200辆气电混合动力公交汽车,总价值为1.68亿元人民币,租赁金额为1.3亿元人民币,为总价值的77%,且参照市场融资价格,协商确定租息等要素,有关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其他安排
本项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不存在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融通租赁公司通过实施此次融资租赁项目,标志着其业务范围开始涉猎公用事业领域,为后续开展同类性质的业务奠定了基础。同时,此业务的开展顺应东莞市政府大力支持的“推广新能源”、“节能减排”等活动,也必将会带来更广的示范效应,推动公司业务拓展,进一步丰富公司的融资租赁产品、业务领域,实现更优异的经营业绩。
五、关联交易存在的风险
公共汽车客运作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一个子行业,易受到经济下滑、客流量下降等因素的负面影响,进而影响此次租赁业务本金、租息的偿付。但当前,东莞市正在大力推进“公交优先”政策,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并正在实施政府购买公交服务的政策,这些政策的逐步深入落实,也有利于降低此次交易的风险。
六、年初至披露日与巴士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同类性质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今,公司与巴士公司已发生的同类性质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0万元。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