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4 年 8 月 27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3 名,出席现场会议董事 11 名,公司董事汪洪、独立董事刘冬分别授权公司董事董林、 董事李军出席本次会议并代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秉利主持,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的议案》 为公司改善资金状况,经与华夏银行、深圳皓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协商,拟 开展融资租赁项下售后回租海外直贷业务,采用售后回租方式租赁焦化技改项目 等设备,并启用公司在华夏银行的授信,为公司出具融资性保函,租赁公司从海 外融入资金,华夏银行为公司办理结汇并代为支付租金,本次融资 4.4 亿元,该 笔业务实际成本为 5.97%,融资期限 1 年,每季度支付一次利息,到期一次性偿 还本金。 表决结果:同意 1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