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德普特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公司为下属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提供 5000 万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
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系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信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德普特科技”)在深圳设立的下属子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5,900 万元(含本次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下属公司深圳市德普特电子因购买原材料,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融资租赁,公司拟为深圳德普特电子本次申请的 5000 万元融资租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实际售后回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
2、由于本次担保单笔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被担保公司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陈奇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办理本次担保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截至目前,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2014 年 4 月 18 日
.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南太路 2 号
. 法定代表人:廉健
.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范围:触摸屏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液晶显示模块、液晶显示屏、触摸液晶显示屏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原材料、家用电器生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 其他事项:深圳德普特电子不存在或有事项,尚未做信用等级评定。
. 财务状况:
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深圳德普特电子公司资产总额 9,307.45 万元,负债总额 3,330.85 万元,净资产 5,976.60 万元;2014 年 1-8 月,深圳德普特电子实现营业收入 258.53 万元,净利润-23.40 万元。 (未经审计)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担保方(保证方)名称: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深圳市德普特电子有限公司;
. 债权人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 担保期限:自实际售后回租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具体的担保期限以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的为准;
. 相关协议签署情况:本次担保事项相关的《保证合同》尚未签署,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近日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4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为下属公司深圳德普特电子提供担保。
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本次为深圳德普特电子提供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为深圳德普特电子的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
公司通过持有子公司赣州德普特科技 100%的股权,对深圳德普特电子的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向深圳德普特电子实施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以保证其日常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有利于促进其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有助于解决其在业务拓展过程中遇到的资金瓶颈,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上述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孙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关于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深圳德普特电子 5000 万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担保。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对子公司赣州市德普特科技、子公司天津美泰提供了总额度为10,900 万元的银行担保以外,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实施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900 万元,占 2013 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 9.58%。
七、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公告。八、备查文件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关于为深圳德普特电子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