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3年内,广州市每年在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基金中安排9000万元作为扶持融资租赁产业奖励资金。根据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排名前五的落户企业和增资扩股企业,最高奖500万。根据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收入等排名前二的,每家奖400万。广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实施相关意见。

广州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欠佳

据悉,广州市拥有的融资租赁企业不到20家,注册资本金仅80余亿元。与公司数量超过200家,注册资本金近600亿元的天津差距很大。这种融资租赁发展水平与广州经济地位和打造南方金融中心的目标相去甚远。广州市政府部门调研后认为,缺乏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支持、缺乏有力的领导和清晰的归口管理以及欠佳的融资租赁发展环境是阻碍广州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日前,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4〕52号)(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意见》,2014年起,每年在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9000万元作为市扶持融资租赁产业奖励资金,试行3年。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融资租赁企业落户增资、效益贡献、项目补贴和平台建设等奖励。对广州市经济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可根据情况进行专项支持,并相应调整上述资金分配比例。

每年9000万元怎么用?

市财政对落户广州和增资扩股的融资租赁企业,根据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规模排序,评选出5家落户增资奖,按照不高于企业实缴注册资本(新增资本金)1%的标准对企业进行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根据融资租赁企业当年的营业收入、资金投放额等方面的大小排序,前2名奖励400万元/家,第3至第6名奖励200万元/家,第7至第10名奖励100万元/家。

对为广州市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的本市融资租赁企业,以不高于其项目设备购买价款的0 .5%(含0.5%)作为补贴总额,融资租赁方、承租方分别按照补贴总额80%、20%的比例进行补贴,对于融资租赁企业购入我市先进制造企业生产的设备,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0 .5%(含0.5%)给予融资租赁企业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不超过500万元。

《意见》还提出,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融资租赁业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融资租赁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广州市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