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融资租赁是近年来出现的为船舶解决资金困难的一种融资模式,杭州海事局目前登记在册融资租赁船舶40艘,占船舶总数的22.22%。船舶融资租赁作为光船租赁的一种形式,其安全和防污染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今年以来,辖区融资租赁船舶连续发生滞留5艘次,占杭州籍船舶被滞留的41.67%,在5艘船舶中,承租人在舟山的2艘、上海1艘、厦门1艘、福建1艘,承租人不在杭州辖区,给安全和防污染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题。为此,杭州海事局积极应对,主动约谈金融租赁公司,探索解决之道。
  约谈会上,约谈组向公司通报了5起船舶滞留情况,以及目前对融资租赁船舶和承租人的监管难点,详细了解了公司在选择融资船舶时的标准以及在合同签订中对安全方面的要求。公司在深入了解情况后,主动提出一是要完善选船标准,提高融资准入门槛,细化量化准入标准,将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水平作为衡量标准之一,并希望海事能提供相应的支持;二是充实船舶管理专业人才,加强对船舶安全状况的监控;三是加强与海事的交流,及时掌握所属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情况。
  对融资租赁船舶的管理一直是一大难题,除了加强与融资租赁公司的沟通协调外,杭州海事局将加强与承租人的监管,通过电话约谈公司、与承租人所在地海事部门开展合作交流等形式,创新监管手段,进一步加强融资租赁船舶的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