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黄岛海关获悉,上海自贸区融资租赁政策在青岛正式复制推广,青岛保税港区内首批9家企业已获得融资租赁相关资质,将享受特殊的融资便利。
“融资租赁制度是海关总署重点推出的14项‘可复制、可推广’的自贸区海关监管服务制度之一。该制度允许企业在自贸区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分期缴纳租金,对融资租赁货物按照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分期征收关税和增值税。”黄岛海关负责办理该项业务的关员徐全铎介绍说。
“对于承租企业来说,分期缴纳租金和税款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大幅度降低了企业融资成本。”青岛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经理吕宏喜说。
记者从青岛保税港区商务局了解到,目前青岛保税港区内除已经获准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9家企业外,还有10多家企业前来办理或咨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事宜,随着政策逐步推广,预计会有更多企业加入到这个行列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