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促进公司发展,公司拟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与广州香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租赁”)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二年。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该融资机构签署与该项融资有关的一切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广州香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集团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融资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涉及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香江租赁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香江租赁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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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账面原值约2.5亿元。
2、融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3、租赁期限:自香江租赁向本公司支付设备转让款之日(“起租日”)起为2年,共计24个月。
4、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以租赁成本及租赁费率计算。租赁成本总计为人民币2亿元。租赁费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2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本次协议拟定租赁利率为6.765%。
租金自起租日起按季分八期支付,本金到期后一次性偿还。
5、担保方式:大股东提供保证担保。
6、租赁物所有权:
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香江租赁所有;自租赁期届满,本公司向香江租赁支付留购价格人民币1.0元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本公司。
四、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融资租赁利息公司按季度支付,前7期偿还利息,最后一期偿还本金及当期利息,第一个租赁年支付人民币1,353万元,第二个租赁年支付人民币21,353万元,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现金流量状况良好,能够及时支付本金及利息。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用于归还银行短期贷款或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本次交易能够盘活公司存量固定资产,缓解资金压力,改善贷款期限结构,拓宽融资途径,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租赁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现实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香江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本次交易能够增加长期借款比例,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盘活固定资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2-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河南佰利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