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直周一晚间发布公告,公司与中海油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进行3架EC-155型直升机售后回租业务合作,双方于2014年10月31日签署《售后回租协议》,协议签署日为起租日,租赁期三年。

  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海油租赁支付的3架直升机的转让款1.19亿元。公司于同日向海油租赁一次性支付直升机购买金额1%的手续费119.37万元。

  公司将根据协议分12期支付租金,每期租金1096.93万元。三架直升机的留购价为1元,公司在偿清租金和其他款项并支付留购款项后即取得该三架直升机的所有权。

  中信海直表示,公司通过本次售后回租可融资1.19亿元,所融资金将用于公司投资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协议公司支付了1%的手续费,租金将于下一年度起支付,所需资金占公司经营支出比例较少,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