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王强拟任总裁任职资格的请示》(建租报〔2014〕1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核准王强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总裁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你公司应将拟任人员的正式任命文件抄送我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此复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