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合同能源管理和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局《关于推荐合同能源管理和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的通知》(鲁中小企局函[2014]8号)有关要求,经各市推荐,省局会同淄博、烟台、潍坊、莱芜、德州、聊城、临沂等七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已完工的8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12个设备融资租赁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均达到了合同约定目标。省局研究,认定蓬莱市华海水产育苗研究所等8家企业为山东省中小企业合同能源管理示范企业,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为山东省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名单附后)。
附件:合同能源管理和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名单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2月11日
附件:
合同能源管理和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名单
合同能源管理示范企业: 蓬莱市华海水产育苗研究所
烟台老参湾海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蓬莱市新大陆水产有限公司
招远汇源硅胶有限公司
山东凯通轮胎制造有限公司
潍坊思壮尔服饰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三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银凤股份有限公司
设备融资租赁示范企业: 淄博齐林贵和热电有限公司
山东寿光龙兴农膜有限公司
诸城市华欣铸造有限公司
山东胜岳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温岭精锻科技有限公司
莱芜市德胜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聚力焊接材料有限公司
夏津仁和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众冠钢板有限公司
聊城市中瑞轴承配件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碧海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太平洋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2014年1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