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一、业务概况
2015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上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公司用下属控股子公司固定资产与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为期不超过2年、本金不超过8亿元的融资。该笔业务同时由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开立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受益人为境外银行的融资性保函,为中金大通向境外银行进行为期不超过2年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业务具体内容已于2015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015年2月12日,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1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为2015年2月17日,到期日2016年7月26日,租赁本金191,002,038.87元,租赁年利率为3.97%,租金利息11,058,222.21元,租金总额202,060,261.08元。
2015年3月30日,新疆梅花和中金大通签署了编号为DT-4(2015)回租005的《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18个月,起租日2015年4月1日,到期日2016年9月19日,租赁本金188,862,414.00元,租赁年利率为4.1%,租金利息11,550,510.46元,租金总额200,412,924.46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继续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公司拟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自有的经营设备继续与中金大通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租赁合同,申请期限为2年、本金不超过2.7亿元的融资。
201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上述事项属董事会决策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广东中金大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30号东921D房
4、成立时间:2013年3月15日
5、法定代表人:阮班来
6、注册资本:18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中金大通的股东由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4%)和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持股26%)共同持有。而广东商嘉投资有限公司由自然人阮班来(持股80%)和自然人姚燕红(持股20%)共同持有,中金大通控股有限公司(BVI)由自然人穆青100%持有。
根据中金大通提供的审计报告显示,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金大通总资产564,327.62万元,净资产166,123.99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2,841.87万元,净利润197.47万元。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与生产直接相关的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4、资产价值:与融资金额相匹配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主要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和财务费用,拓宽融资渠道。拟进行的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五、备查文件
1.中金大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
2.中金大通2014年审计报告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