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融资租赁业务概述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山重租赁系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于2026年3月13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交易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建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重租赁32.5000%的股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重租赁56.7391%的股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山重租赁10.7609%的股权。

  2、财务状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1430338.86万元、净资产为267466.51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3477.25万元、净利润12559.82万元,以上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

  公司与山重租赁受同一控股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重租赁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山重租赁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4、资信情况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山重租赁开展业务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融资租赁业务

  1、租赁标的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包括但不限于推土机、道路机械、装载机、混凝土机械、挖掘机、矿卡等工程机械产品及配件。

  2、融资租赁方式:直销合作方式和代理商合作方式。

  3、授信额度: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重租赁于2026年度内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合作余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其中控股子公司经销产品合作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期限1年。

  4、保证金情况:全额保证金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收购山重建机前,山重建机与山重租赁合作开展的融资租赁合作模式,收购后无新增,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该类业务的保证金余额为12,293.00万元。

  (二)融资租赁服务费业务

  为拓展销售、降低分期、降低应收账款规模、加快资金周转,为进一步降低终端客户融资租赁成本,山推股份与山重租赁联合对终端客户融资租赁利率进行促销,山推股份承担相应促销政策并起租的融资租赁项目利息差额,2026年利息差额预算额度3,000万元。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符合条件的用户,可按有关规定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承担本协议项下用户办理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回购担保责任。授信期限届满,公司对已在授

  信期内发生的业务仍有回购担保责任,直到所担保的综合授信业务余额还清为止。

  四、定价原则、交易价格

  由公司的终端客户同公司或公司的经销商按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交易价格,服务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浮动计算,并同山重租赁签署《融资租赁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销售合作可以更好地促进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全面建立和发展合作关系,有利于满足客户通过融资租赁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需求,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阅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后,同意将《关于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建立工程机械授信合作业务,有利于满足客户通过融资租赁采购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需求,促进公司工程机械设备及其配件的销售。风险可控,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议案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业务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