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监局关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
发表时间:2015-4-8 18:47: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文章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560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5〕131号 天津银监局关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信银发〔2015〕89号)收悉。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 二、核准该公司中文名称为“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CITIC Financial Leasing Co.,Ltd.”。 三、核准公司住所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旷世国际大厦2-310。 四、核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由你行独资设立。 五、核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 (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六)同业拆借; (七)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境外借款; (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经济咨询。 六、核准郭党怀、俞子彦、芦苇、张青、陈以平、姜雨林、刘勇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郭党怀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俞子彦总裁的任职资格;核准徐海秀副总裁及风险总监的任职资格;核准曲嵩、邵宾副总裁的任职资格;核准李光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七、核准《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章程》(见附件)。 你行应自此批复之日起10日内到我局领取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金融许可证》。领取《金融许可证》后,按规定办理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相关手续。 此复。 2015年3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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