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自贸区各项金融改革与创新正在迅速展开,其中离岸金融的改革与创新是新阶段滨海新区更高层次的金融改革与创新,成为新阶段滨海新区金融改革与创新重中之重的内容。离岸融资租赁业务作为离岸金融业务之一,也是天津自贸区与上海、广东、福建自贸区比较所具有的最大比较优势。

  巩固滨海新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优势并保持下去的最大问题,在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能否尽快建立。滨海新区应以天津自贸区的建立及融入京津冀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为契机,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进一步将融资租赁业务做大做强,促进天津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向纵深发展。

  巩固扩大新区离岸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优势

  离岸金融业务,不仅包括离岸银行业务、离岸证券业务、离岸保险业务、离岸信托业务,而且还包括离岸融资租赁业务。滨海新区自纳入国家发展战略之后,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取得的最具影响力的最大成果就是融资租赁业务的迅速发展,目前已达到全国四分之一的市场份额,其中就有离岸融资租赁业务作出的重要贡献。

  如何巩固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优势并保持下去,当前的最大问题不在于一般融资租赁机构所作的融资租赁业务(包括离岸融资租赁业务)本身,而在于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能否尽快建立。融资租赁机构在对普通企业进行融资服务的同时,其自身也有暂时资金短缺和不足的问题,虽可通过银行信贷来解决,但从实践上来看,我国的商业银行信贷基本上都是中短期的,与融资租赁机构的中长期资金运用往往不匹配,且融资成本相对较高,而若建立了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融资租赁机构就可以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自身的存量业务资产通过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的交易获得增量资金,就可解决其资金短缺和进一步加快发展的问题。

  建全国性融资租赁平台的内外压力

  建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正是4月20日国务院公开发布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所明确提出的“支持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推进租赁资产登记、公示、流转等试点。”

  天津自贸区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存在的问题是,对天津市内部来说,缺乏一个能迅速落地的具体实施方案;对天津市外部来说,虽然中央有关文件明确提出支持天津自贸区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但上海、广东自贸区实际也在着手设立融资租赁流转平台事宜,这对天津自贸区构成了一定程度的竞争。

  建议天津市政府尽快成立“中国(天津)融资租赁资产流转平台”推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市政府有关部门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尽快组成专项工作机构。尽快研究拟订与“中国(天津)融资租赁资产流转平台”建设相适应的相关税收和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为今后相关业务的开展奠定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在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基础上建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

  在天津自贸区建立全国性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市场有两种路径可供选择:一是新建路径;二是利用我市已有的资源建设路径。但前者需较大的资金投入,且有历史上天津OTC市场建设的教训。后者可实现对本市已有的市场资源充分节约和集约利用,迅速开展业务,尽快实现我们的既定目标。因此,要充分节约和集约利用已有的资源进行组建,并尽快落地,即中国(天津)融资租赁资产与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并行,将“中国(天津)融资租赁资产流转平台”的组织架构和运营模式暂定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是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纳入国家发展战略和金融改革先行先试的产物。其经过五年的发展,在市场拓展、产品创新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并已走在了全国前列。此金融交易所是目前我国唯一经财政部批准、专业经营不良金融资产等金融资产交易的机构,还是一家全国性交易平台,直属分支机构遍布31个省市,包括北京、上海、深圳3个地区总部,1家广西分公司、27个交易服务部(包括香港地区),以及徐州、临沂2家业务部金融交易所,已经与500多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拥有一万多个机构会员和20多万个注册投资者,交易量累计超过了一万亿。

  基于天津现有的融资租赁业发展规模和基础,以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的现有条件,天津完全有能力落实《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设立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促进天津自贸区离岸金融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