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融资渠道,公司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仲利国际”)以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650万元,租赁期为24个月。公司与供应商商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型号、售后服务等交易条件,仲利国际按照公司确定的条件与设备供应商签署买卖合同并向供应商购买租赁物,然后由仲利国际将设备租赁给公司。公司根据与仲利国际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按期向仲利国际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对价给仲利国际,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2、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租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敏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与仲利国际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 年 04 月 12 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 100 号虹桥上海城 B 栋 2683-15 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凤龙

  注册资本:35,258.048 万美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 兼营与融资租赁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仲利国际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人民币 650 万元

  3、租赁利息:以国家基准利率为基数适当上浮,在租赁期内,如国家基准利率发生变动将按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4、租赁方式:新购设备直接融资租赁的方式

  5、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共计 24 个月

  6、权属:在租赁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归属于仲利国际,自租赁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公司按照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的方式,支付对价给仲利国际,从而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7、担保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交易尚未签订相关协议,具体协议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王敏。

  2、债权人: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金额:650 万元

  5、担保期限:24 个月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实际控制人王敏先生为公司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内容以合同为准。
  五、 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旨在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