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越秀金控(000987.SZ)发布公告,称控股子公司越秀租赁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接受越秀租赁注册额度为10亿元资产支持票据的注册。

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同时,越秀租赁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资产支持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越秀金控表示越秀租赁将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资产支持票据,并根据实际进展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