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华水务”)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出现部分金融机构等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逾期债务(本金)金额合计7.46亿元。
涉及的债权人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
公告称,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协商,争取尽快与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续贷、部分偿还等方式。
“截至目前,上述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未造成重大影响。”
有几点信息可以关注:
1)此次曝出的违约事件并非新鲜事。从明细上可以看出有多笔违约本金对应的项目期限早已到期,最早一个在去年6月24日已到期。去年的下半年,多笔逾期集中出现。
2)价格和期限,作为租赁公司定价和风险管理的两大“秘密”也被公之于世。
3)每家的违约本金金额都不是小数目。感恩受限于规模和价格的高门槛以及种种,小商租们天然被保护得死死的,根本没机会出现在这种主体的债权人名单里。做得进来这样主体的,大概也能熬到这样主体的“信仰”回归之时。
4)2021年了,还有租赁公司做了租赁不上中登。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监管和法律两大支柱苦口婆心地鼓励租赁公司用好中登网、保护自己权益,至今还是有一些租赁公司不做租赁登记。细心的读者可以上企业预警通查看该主体和“租赁融资”情况,与公告披露违约的项目作对比。
5)主动自曝租赁违约的情况并不多见,很多网红暴雷主体背后的租赁债权情况,多年之后甚至还是个迷,毕竟很多人不愿意主动承认自己踩了网红雷。如果不是不得已要披露债权情况的,很多人会选择尽可能低调解决,这或许是做非标的好处之一:还能给自己留点面子。
春华水务实际控制人是呼和浩特市国资委,主营业务包括城市基础建设、房地产、自来水和污水处理等项目。目前春华水务主体信用评为AA,展望负面。从公司的主营业务来看,春华水务是很典型的公用事业运营主体,在当地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
从主营业务看,春华水务是否属于城投公司,或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不过,不管是否城投,省会城市国资委作为实际控制人的平台公司对租赁违约了,这个事实无可辩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