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网站发布要闻,介绍了由中国方正出版社于2020年12月出版的新书,其中包括《金融案鉴:金融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内部发行)。

近期,多家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及金融租赁公司股东公司,组织全员学习《金融案鉴》警示教育读本,充分发挥警醒启示震慑作用,持续增强员工廉洁意识。

本书精选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中央金融单位29个职务犯罪案例和10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涉及金融监管、银行、证券等不同金融行业,涵盖监管执法、行政许可等多个具体领域。全书通过基本案情、风险梳理、忏悔材料、办案手记、警示剖析等板块,多角度分析案件症结、挖掘案件教训,是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有益探索,对加强金融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反腐败工作、塑造清廉金融文化、改善金融政治生态将起到积极作用。

近年来屡出普法新闻的租赁圈,早年的一则案例也被该书收录:T金租前员工(原上海业务部原总经理)姜某曾因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据文中显示,姜某被查处的原因则是由上级转给集团的举报信,信中显示,一家没有参与融资项目的融资租赁公司却获取了高达4000多万元的联合融资服务费。然而,T金租竟然不知道该公司的存在。同时,融资担保手续被姜某私下销毁。姜某因此被查。

而在裁判文书网上,也披露了该案经过。
2014年9月至10月,被告人朱某在担任中科鑫控公司投融资部经理期间,在经办中科建公司与T金租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通过中介人员刘某的居间介绍,促成中科建公司与T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向T金租融资3亿元,并支付给T金租年化6%至7%的利息。期间,被告人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刘某商定由中科建公司和中科鑫控公司支付给刘某中介费人民币1800万元,并提出由刘某返还给其个人“中介咨询费”600万元。2014年10月31日,中科建公司和中科鑫控公司与刘某实际控制的上海祥浦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融资租赁财务监管咨询服务合同书》,中科建公司向祥浦公司支付了1800万元。同日,被告人朱某要求刘某将600万元分别汇入其实际经营的江苏升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谦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内。另外,刘某将400万元转入了姜某妻子的账户中。

 参照上述操作模式,姜某在其负责主办的多个项目中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姜某还利用职务便利,在代表T金租与某高速公司等10余家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过程中,与相关人员分别搭伙,虚设其他一些融资租赁公司为联合租赁方,虚构相关公司与T金租共同出资,或与T金租有战略合作关系等事实,使得该高速公司用款方在与T金租签订融资租赁协议的同时,与其他租赁公司另行签订联合租赁安排协议等。通过操作,姜某通过伙同他人,以联合租赁安排等名义,骗取高速公司巨额钱款,自己也获取超过一亿元。

2019年10月,因犯合同诈骗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姜某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