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药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108,证券简称:吉药控股)发布公告,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中有关公司子公司部分债务逾期涉及诉讼、仲裁及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事宜进行了有关回复。
公告中,吉药控股应《关注函》要求,列示了有关的十起诉讼细节,其中有4起与融资租赁公司有关,涉及金额约1.9亿元,尚欠金额约8638万元。
查看公开诉讼消息,该等案件多数经历过调解裁定、执行裁定、恢复执行等过程。公开信息查得的有关最新进展如下。
序号1诉讼:2020年9月28日,P租赁公司与被告公司的执行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中显示,法院在执行原被告双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控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暂无法处置。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依法将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序号2诉讼:2021年3月30日,上海金融法院有关H租赁公司与被告公司的执行裁定书称,2020年H租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受理。该案件在执行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后,法院确认后将案件终结执行(和解长期履行)结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本次执行中,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
序号3诉讼:2020年(具体日期未明),G租赁公司与被告公司的一审民事裁定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中显示,已以调解方式结案。时至本次公告日,从“涉及金额”和“尚欠金额”看,调解后效果似乎未达预期。
序号4诉讼:2020年6月17日,Z租赁公司与被告公司的一审民事裁定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中显示,法院同意Z租赁公司请求冻结、查封、扣押被申请人价值约4511万元的银行存款或其他财产。时至本次公告日,从“涉及金额”和“尚欠金额”看,执行效果似乎未达预期。
截至公告日(2021年5月6日),上述四则与租赁相关的诉讼,吉药控股在公告中称该等诉讼均与原告租赁公司达成了积极有效的化解方案,或诉讼即将自动解除,或(愿意)达成和解,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其中,第3个诉讼和解方案,是亮点所在。原告G租赁公司与被告基于人参(林下参)签订质押合同,并已将质押物运输到G租赁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仓库保存,G租赁公司同意到期后可以处置该批人参用于偿还贷款。
G租赁公司依托股东在制药领域丰富的有关资源,对质押物具备了一定的保存和处置能力,才有这样的底气。
要钱没有,要人参...
在化债的路上,想想自己有什么资源可以利用,或许能先一步柳暗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