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核准胡继良任职资格的批复

甘银保监行许〔2021〕424号

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你公司《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核准胡继良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的请示》(信租报〔2021〕48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胡继良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该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正式到任,并向我局书面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我局将办理许可事项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甘肃监管局

2021年5月28日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推荐,经甘肃银保监局核准,胡继良任信达金融租赁董事长,魏秀梅任信达金融租赁监事长。

  简历显示,胡继良于1981年12月至1985年2月于中国人民银行任职,1985年2月至2000年4月曾于中国工商银行担任多个职务,包括衢州市信托投资公司副经理,衢州市分行基建办公室主任、计划信贷科科长,浙江工商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浙江省分行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产风险管理处副处长(主持工作)。2000年4月至2019年12月曾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办事处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第一重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场营销总监,总裁助理,副总裁。其间于2006年3月至2014年1月担任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自2019年12月起担任中国信达党委委员,2020年3月起担任中国信达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