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1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吸引国内外知名金融机构2012年之前在南昌市设立分支机构,该市拟定了相关金融扶持政策。

  据介绍,凡新入驻南昌市注册资金(营运资金)实际到位5000万元以上的金融机构(含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给予100万元的开办费资助;3年内购置或建设自有办公用房的,按每平方米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凡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

  此外,新设立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的创业投资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南昌市将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