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内容: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2000 m?级高炉一座以售后回租方式,出售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该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 万元。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11年 1月 17日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外贸公司")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本公司2000 m?级高炉一座,与其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0 万元。上述融资租赁事项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号院北京市西苑饭店11号楼
法定代表人:丁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766.26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等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2000 m?级高炉一座 (详见清单)。
2200m?级高炉资产清单
单位:元
序号资产明细资产原值累计计提折旧资产净值
1建构筑物小计253,042,499.00 73,382,324.71 179,660,174.29
原燃料供应系统建构筑物 36,140,515.00 10,480,749.35 25,659,765.65
高炉系统建构筑物 79,822,082.00 23,148,403.78 56,673,678.22
热风炉系统建构筑物 30,089,050.00 8,725,824.50 21,363,225.50
煤气清洗系统 2,236,370.00 648,547.30 1,587,822.70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系统建构筑物 4,024,585.00 1,167,129.65 2,857,455.35
高炉渣处理系统 24,288,169.00 7,043,569.01 17,244,599.99
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厂房及构筑物 16,459,314.00 4,773,201.06 11,686,112.94
鼓风机站 13,499,804.00 3,914,943.16 9,584,860.84
给排水设施构建筑物 8,502,148.00 2,465,622.92 6,036,525.08
铁水罐修理库、碾泥机室 37,980,462.00 11,014,333.98 26,966,128.02
2机器设备小计620,517,501.00 179,950,075.29 440,567,425.71
原燃料供应系统(槽上槽下) 38,288,311.00 11,103,610.19 27,184,700.81
高炉系统155,221,432.00 45,014,215.28 110,207,216.72
热风炉系统 91,546,826.00 26,548,579.54 64,998,246.46
粗煤气除尘系统 36,713,628.00 10,646,952.12 26,066,675.88
高炉煤气余压发电TRT 17,744,401.00 5,145,876.29 12,598,524.71
高炉渣处理系统 28,383,238.00 8,231,139.02 20,152,098.98
煤粉制备及喷吹系统 30,381,095.00 8,810,517.55 21,570,577.45
鼓风机设备179,780,700.00 52,136,403.00 127,644,297.00
铁水罐修理库 12,565,437.00 3,643,976.73 8,921,460.27
轻柴油库设备 13,352,681.00 3,872,277.49 9,480,403.51
厂区管网 16,539,752.00 4,796,528.08 11,743,223.92
合 计873,560,000.00 253,332,400.00 620,227,600.00
2、融资金额: 人民币5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方式,即本公司将上述高炉出售给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同时与该公司就该租赁物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内公司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向其分期支付租金。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起算,共60个月。起租日为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购买租赁物货款(租赁成本)之日起。
5、租金及支付方式:公司自起租日起第三个月对应日开始支付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共分20期支付。租金以放款本金和租赁利率为基础计算。年租赁利率为5.598%(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概算租金总额为人民币57670.4万元。租赁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调整时,出租人将对租赁利率作出同方向、同幅度的调整。利率调整日之前各期租金以及利率调整日当期租金金额不变,从下一期租金开始,每期租金均按调整后的数额计收。
6、担保方式:公司于租赁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保证金人民币2000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在公司付清全部租金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额返还租赁保证金。在租赁期间,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公司可以将保证金冲抵最后一期的部分租金,多退少补。
7、 租赁手续费:公司于合同签定后一次性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2000万元作为本租赁项目的手续费。
8、租赁设备所有权:在租赁期间设备所有权归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所有;自租赁期届满,公司以象征性价格人民币1元留购租赁设备。
9、租赁物的保险:自起租日起的整个租赁期间内,由公司办理租赁物的保险,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
10、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次融资租赁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通过融资租赁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解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调节负债结构、优化财务指标,缓解资金压力。该项业务的开展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融资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