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轮渡(SH 603167)6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丰富公司的融资租赁产品、业务领域,实现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公司将自有船舶“渤海钻珠”轮与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轮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 26,000 万元,融资期限为 3 年。
    天津渤海轮渡向星展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境外贷款不超过 3,000 万欧元(或等值外币),贷款期限 3 年,贷款优先用于偿还天津渤海轮渡在其与星展银行签署的日期为 2018 年 7 月 5 日的 33,000,000 欧元贷款协议(该贷款 协议项下的贷款用途即用于为天津渤海轮渡的“渤海钻珠”轮售后回租交易提供融资)项下的债务,如有剩余,则用于为天津渤海轮渡就“渤海钻珠”轮进行的售后回租交易提供融资。

由公司为天津渤海轮渡就上述贷款应向星展银行偿还和支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直至前述款项被清偿完毕,并由天津渤海轮渡以其应收租赁款作为质押向星展银行 提供应收账款质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