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非关联方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同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非关联方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就 COREX 机器设备共同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一:

1、企业名称: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26亿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1号楼9楼
5、法定代表人:陈海涛
6、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二:

1、企业名称: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3、注册资本:16亿元
4、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9层西区02室
5、法定代表人:管晓枫
6、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非关联方:

1、企业名称: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50亿元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路以西铭海中心2号楼-5、6-304
5、法定代表人:郑则鹏
6、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进一步优化负债结构,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用部分 COREX 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本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6亿元,综合融资成本率不超过5.0%,期限5年

因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华宝都鼎(上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沈东新、吴彬、肖国栋、张志刚、狄明军回避表决。经其他非关联董事及独立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事先经独立董事陈盈如、马洁、张新吉认可,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资金的需求,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议案。

3、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有效解决资金需求,降低融资风险,保障持续运营,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本次议案。

六、上网及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书
4、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