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是天津市法院争创一流、推动各项工作上水平的重要一年。我们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构筑“三个高地”、打好“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进步。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70581件,审(执)结173808件(含旧存),诉讼标的总额308.8亿元。

  一、紧紧围绕天津发展大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紧贴全市中心工作,狠抓执法办案,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稳定、服务人民群众。

  ——全力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贯彻全市“解难题、促转变、上水平”活动各项部署,制定实施意见,落实服务经济发展10项举措。

  为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司法保障。组建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整合服务新区司法资源。继续实施应对金融危机、服务滨海新区20项司法措施。推进落实保障融资租赁物安全和认定合同效力两项司法政策,服务新区融资租赁业快速发展。各级法院领导带队,深入新区“十大战役”重点工程和相关街镇,主动开展司法帮扶活动。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对涉及重点工程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行。组织精干审判力量,及时协调解决了6件事关重大项目建设的群体性案件,有力保障新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