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的作用,是各国筹集城市建设资金的共同选择。我国也应该积极借鉴先进经验,改革创新地方金融机制,完善资本市场,发挥两个市场的重要作用。一是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发挥商业银行作用。要鼓励商业银行采取信托等多种办法放大贷款规模,对于融资规模较大的经营性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鼓励商业银行采取银团贷款方式予以支持。借鉴国外商业银行的做法,银行可对有经营收入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利用“收益权质押”或“收费账户质押”发放贷款而无须担保。加强银企合作对接,限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最高利率,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以及亚行、世行等国际金融机构的长期低息贷款。二是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鼓励城建企业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资产组合,积极准备条件上市,在股票市场进行直接融资。要扩展城建资产上市融资项目,除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外,还应加快自来水、燃气、电力和污水处理等城市公用事业资产项目的上市融资步伐。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金融市场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其核心内容就是,只要某项非流动性资产在未来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那么非流动性资产的所有者就能够以未来现金流为基础,将该资产打包成某种形式的债券,通过向资本市场出售债券而收回流动行资金。对于资产所有者而言,这是一种将非流动性资产迅速流动化的有效方式。可尝试通过资产证券化来盘活国有资产,弥补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同时,积极引进社保基金、保险资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参与城市建设。三是积极探索融资租赁业务,降低城市建设融资成本。目前,国家商务部已开展内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试点,城建资产中的公交、水务等资产拥有稳定的现金流和还款机制,公交车辆、水处理设备、大型工程机械的采购及部分城建设施资产,均可尝试采用经营租赁或出售回租的方式进行新增或存量资产融资。如能通过本地化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运作,则可达到放大融资规模和降低融资成本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