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最新出台的《关于外商投资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明确:部分外商投资审核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取消部分外商投资审批事项。

  新规生效后,交易额3亿美元以下的外资并购事项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确认书也将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就此四川省商务厅有关人士称,权限的下放将有利于提高外商投资项目的审批效率,让各省在引进外资项目时有更多话语权。

从严管理:大额资金流入的严审

  与此同时,商务部就外商投资股份公司(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以人民币投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境内投资,服务业领域外商投资的审核等四类情况将加强管理。对于融资租赁,国际快递,广告,拍卖等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行业,小额贷款,市场调查,信用评级,保安服务等敏感行业,以及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及管理等涉及大额资金流入的行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