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国租赁公司的资产总额达到3157亿元,从2008年到2010年,租赁公司营业收入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92%,而税后净利润的年复合增长率达到83%。我国租赁业经历了几起几落之后,终于全面复兴。
  考虑到我国农村长期以来的信用观念淡薄、风险保障制度不健全以及农业弱质性,我们依然需要采取措施为农机融资租赁这个新生事物保驾护航。可以考虑建立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在此制度下,租赁公司给租赁品投保,一旦发生租赁物品被骗事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以降低租赁公司的经营风险。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日本政府为了通过发展租赁业以振兴机器工业,于20世纪70年代初就创设了机械类租赁信用保险制度。另外,政府的农技推广部门也应担负起自己的责任,做好农机使用者的培训工作,做好新机具、新设备、新技术的示范及大面积推广应用工作,让广大农民切实看到使用农机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农机设备的融资租赁走上健康的轨道。
  农机融资租赁可以显著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我国农机租赁方式的必然选择。厂商系租赁公司有着先天的技术优势以及开拓农机市场的内在利润驱动。所以,结合这两者优势,由农机设备制造商组建农机租赁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应该是未来前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