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的议案》

  授权该公司拥有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基于租赁合同的融资、获得本有效期内新增不超过80 亿元额度的权力,并同意在该融资额度下出具对设备的回购承诺,并对租赁公司在合作过程中未恰当履行合同要求的职责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该授权有效期为自2011 年5 月1 日至2012 年4 月30 日止。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