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信息披露,即相关信息的信息公开,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依据其产品、服务的特性,在签订业务合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客户披露重要信息,旨在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

  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是金融机构的义务。

  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办发〔2015〕8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就规定了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的沪金规〔2021〕1号《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涉个人客户相关业务规范指引》更加详细地规定了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开展中的信息披露及披露要求。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披露以下信息:

  1.融资租赁产品、服务及业务合同的法律属性,租赁物等合同标的物的权利归属。

  融资租赁公司在业务过程中,往往由于业务员的原因,并未详细与客户说明产品、服务的性质,使客户以为其仅仅是向融资租赁公司借款,所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无异,也并不清楚租赁物的所有权为融资租赁公司所有,在发生争议之后客户即产生了被欺骗感、不信任感,认为遇到了“套路贷”。

  所以融资租赁公司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明确告知客户融资租赁产品的性质,向客户说明融资租赁与分期付款买卖以及借款的区别,租赁物的所有权在客户支付租金完毕前归属融资租赁公司。

  2.客户融资总金额、具体项目融资金额,客户支付租金或偿还资金、费用的金额或标准、时间、方式。

  关于融资总金额及具体融资金融的披露,应包括购买设备的金额、运输费用金额、租赁保证金金额、服务费的相关服务内容及金额等,不应存在隐瞒隐形费用等。

  应向客户披露租金以及相关费用的金额,租金构成的标准以及准确的支付期限、时间及支付方式,使客户一目了然明确知晓自身的成本。

  3.客户违约可能承担的主要法律后果

  客户违约可能承担的主要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记入个人征信系统、被司法起诉等,需要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违约金的金额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制度或司法解释有明确标准的,不得超出规定的标准。

  4.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介入交易过程,应当要求其明示融资租赁公司信息及融资租赁业务性质。

  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介入交易过程,获取客户或开展营销宣传的,应当要求其明示融资租赁公司信息及融资租赁业务性质,不应与贷款等其他金融业务混淆,以免误导客户。融资租赁公司通过该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服务的,应明确告知客户中介机构或第三方机构需收取费用,以及该服务的收费标准。

  5.融资租赁公司应告知客户融资租赁业务合同文本的拟定或获取渠道、方式,应充分尊重客户对合同文本的意见。

  6.融资租赁公司应告知客户,如因融资租赁产品、服务产生纠纷的投诉及处理途径。

  7.关于客户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交易信息。

  融资租赁公司应当使用“业务确认书”“租金计划表”等便于接收、理解的方式向相关客户进行充分披露,以便其完整、准确接收相关交易信息。对于重要交易信息,应当采用加粗、标黑等方式提醒客户注意,且对于专业名词添加相关释义。